承認訪京曾討論《反制裁法》 鄭若驊:毋須過分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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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中將開會討論香港《基本法》,外界預料北京會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部份本港傳媒訪問,承認日前訪京,曾與內地法律部門討論《反外國制裁法》法律觀點,她稱法例只針對外國「不合理制裁」,如無人違反國際法,《反制裁法》就不需動用,籲外界不用過分憂慮。

鄭若驊上月底訪京與內地部委和機關官員會面和簽署合作文件。她返港後接受《星島》、《香港 01》、《文匯報》等「專訪」,承認訪京期間曾與內地法律部門討論《反外國制裁法》法律觀點。至於中央是否如外界預計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鄭若驊卻稱言之尚早,各界目前毋須過分憂慮。

對於有本港銀行界對法例感憂慮,擔心若不遵從中國的「反制措施」會違法,鄭若驊指法例只針對外國不合理制裁,如有國家對其他地區實施「所謂制裁」,就不符合國際法,其他國家也可作相應、合乎比例的反制措施,該法律重點是「反」字,如沒有人違反國際法,《反制裁法》根本不需動用。

未有透露反制裁法本地細節

惟記者問及《反外國制裁法》落實細節,如是經本地立法還是直接實施、不配合反制的法律責任屬民事還是刑事,鄭若驊均未有正面回應,僅指目前對條文理解仍在早期探索階段,適時會講解具體操作和實行形式。

對於有意見擔心中央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為香港「立法」已成趨勢,鄭若驊形容有關說法「絕對錯誤」,指《基本法》已訂明外交、國防等不屬香港自治範圍事務的法律可納入附件三。

至於日前法庭在首宗《國安法》案件中,裁定唐英傑判監達 9 年,法庭亦確認「光時」口號具「港獨」意味,鄭若驊不評論裁決是否具震懾作用,但指律政司會不時因應新的案例,於處理其他案件時考慮增加控罪。

鄭若驊在訪問中亦不點名提到律師會理事會改選,指期望無論哪一陣營當選,也須維持專業團體應做的事,不要將其變成政治團體或利用其進行政治活動。被問若未能做到非政治化,當局會否考慮收回自我監管權,鄭則稱「問得好遠」、「好難回答」,僅指不認為律師或大律師會不珍惜自我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