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不承認學生會 前會長料影響學生辦活動 學生代表或失多個大學委員會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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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日前通過議案,感激 7.1 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為港犧牲,被校方及建制派圍攻,評議會後來撤回議案並致歉。港大今日發聲明,指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並會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是次事件。

翻查《香港大學條例》的附表規程,當中訂明紀律委員會中的學生小組成員需由學生會評議會委任。工黨主席、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接受《立場》訪問時,質疑特首林鄭月娥未就修改《條例》規程刊憲。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就預期,校方即使未修例,仍可拒絕承認各大學委員會的學生會代表,並拒絕向學生會及屬會活動提供場地。

《港大條例》列學生會有權委任紀律委員會

《立場》記者翻查《香港大學條例》的附表《香港大學規程》,當中訂明港大紀律委員會中的學生小組,約 20 名成員需由學生會評議會委任。換句話說,若學生會校內角色不被校方承認,就委任紀律委員會成員的程序,校方需要透過修例方可以刪去學生會的相關角色。

郭永健今日接受本網查詢時,質疑港大校委會及校董會有否就事件開會,並向校監林鄭月娥提出相關建議。他亦質疑林鄭有否就修改《條例》規程而刊憲。

郭估計校方將很可能收回學生會會址,以及校園其他地方如民主牆的使用權;續指學生會屬下有很多學會及組織,如舍堂、體育學會、與趣小組等,他們一直以學生會名義借用校園設施;他又認為,校方或會趁機拉攏相關學會歸入校方直接管理,鼓勵他們脫離學生會,形容是「卑鄙的做法」。

孫曉嵐:校方可不承認經學生會委任的大學委員會學生成員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則向《立場》表示,學生會於校內身兼很多角色,若要修改有關紀律委員會委任成員的權利,將要牽涉到修例。

至於行政方面,校方可以不承認經學生會委任的各大學委員會學生成員,或不承認他們所舉辦的活動及提供場地,「呢啲可以唔洗修例就做到」。

港大各大學委員會的學生成員需由學生會委任,當中包括學生事務委員會、膳務委員會、新生經歷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等;尤其在學生事務委員會中,學生會會長及內務副會長均為該委員會的必然成員。

批評港大「借題發揮」 「不應做林鄭發起政治鬥爭的應聲蟲」

對於今特首林鄭月娥及港大連環譴責評議會,孫曉嵐批評身為校監和校友的林鄭月娥「包庇犯錯失德高官卻對學生趕盡殺絕,揚言要執法機構跟進,實在冷血可恥」。她又形容港大的聲明是「借題發揮」,「恣意禁絕百年學生會,抺殺學生自治,對此感到悲憤」;認為有關同學已盡力處理風波且道歉辭職,事情應告一段落。

孫曉嵐強調,「校方不應做林鄭發起政治鬥爭的應聲蟲」,應尊重學生會制度和傳統,在國安法下更應挺身保障同學的權利和安全;促校方重新檢視對不承認學生會角色的決定,保障涉事同學可繼續學業,並提供支援。

《立場》就港大指「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現有在校內的角色」的意思及具體行動,已向港大查詢,暫候回覆。

林鄭:校方應繼續追究 同意警方介入

早前港大《學苑》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名為「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逝世深表悲痛; 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 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議案。議評會並在會議開始前為他默哀一分鐘。動議通過後,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指,希望眾評議員及港人「銘記真相」。

林鄭月娥今早強調聲明令人髮指、認為大學應繼續採取行動;港大隨即在數小時內發聲明,批評評議會挑戰社會道德底線,又稱不再承認香港大學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現有在校內的角色;同時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事件,並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但無提及細節。 

港大早於 4 月已宣布停止為港大學生會代收會費、不再向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同時會對學生會正使用的辦公室及設施「執行管理權力」,收回港大學生會會室等設施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