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稱蔡英文「台灣總統」 通訊辦曾裁投訴不成立 建制再施壓後港台今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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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早前被投訴,在新聞節目中以「總統」稱呼台灣總統蔡英文,通訊辦經調查後裁定投訴理據不足,不過建制派未有罷休,工聯會陸頌雄日前在立法會書面質詢,質疑港台的做字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不足一星期,港台今( 20 日)向員工發内部通告,要求各節目以「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稱呼台灣總統蔡英文,亦一定不能使用「國立」、「中華民國」及「行政院 」等字眼,由通訊局裁定投訴不成立,到最終港台「跪低」,前後不足一個月。

據立法會文件顯示,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早前向通訊局轉介一宗投訴,投訴人不滿港台《新聞天地》今年 5 月報道台灣疫情時,稱蔡英文為「總統」,通訊辦調查後在 6 月 22 日稱投訴理據不足,解釋台灣當地一般都以「總統」稱呼蔡英文,其他香港傳媒報道時亦用相同字眼,報道亦沒有明示或暗示台灣並非中國一部分,至於報道是否有可能違反一中原則,則不屬通訊局管轄範疇。

到今月 14 日的立法會會議,工聯會陸頌雄提書面質詢,指港台的新聞報道把「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稱為「總統」,或違反「一國」原則,使市民誤以為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為「國家」元首,質疑用字偏離《香港電台約章》規定。邱騰華回應質詢時,重申「香港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但沒有確實回應稱蔡英文為「總統」是否違反「一國」原則(見另稿)。

一星期後,港台今日向員工發内部通告,要求各節目以「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稱呼台灣總統蔡英文,亦一定不能使用「國立」、「中華民國」及「行政院 」等字眼形容台灣及其行政機構(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