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開招聘 48 AO 《基本法》測試佔「適當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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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 (18 日)公開招聘政務主任 (AO) 及行政主任 (EO) 職系公務員,其中 AO 招聘人數多達 48 人。申請日期由即日至下月 8 日,應徵者須接受《基本法》知識測試,測試成績佔應徵整體表評分「一個適當比重」。

是次招聘職位包括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其中政務主任招聘目標人數為 48 人,二級行政主任人數 180 人。

申請日期為今日至 10 月 8 日,所有符合相關入職條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可投考,而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提交申請。應徵者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基本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滿分 100 分中取得 53 分或以上(即在 15 題中答對 8 題或以上),會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