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協助 12 港人偷渡被捕 音樂人霍朗齊︰不會放棄音樂和藝術 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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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區議員黃國桐、前學聯副秘書長何潔泓的母親、音樂人霍朗齊等合共 11 人,指他們涉嫌「協助罪犯」,與 12 港人案有關。霍朗齊今日撰文,透露自己被捕及被羈押時的情況。

另外霍朗齊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進一步解釋,拘留過程中對警方安排未有不滿,在北角警署過夜當晚穿上兩件羽絨及六張毛氈,他解釋出現幻覺及極輕微失禁,或因當晚氣溫驟降,及心情緊張所致。

我被國安署警察羈押的40多小時,曾被粗鐵鏈鎖身並雙手放後鎖上手銬由柴灣警署押送北角警署,亦進行身體檢查近十次,其中一次需要脫去上身所有衣服。

2021年1月14日早上6時,六名國安署警察去到我筲箕灣的住址並指出我串謀協助罪犯,即十二名香港居民由香港去台灣,把我拘捕帶走了。除了我,全家都患有永久精神殘疾,多謝非常痛錫我的全家人,他們很利害,在搜捕過程中,他們沒有流下一滴眼淚,在國安警察把我帶走進入電梯一剎間,行動不便右手傷殘的媽媽追出走廊望我最後一面,吼問:「點解香港會變成咁?」

我一共接受了三次錄影問話,國安問了我三四百條問題,柴灣及北角警署兩邊走,連續兩天早午晚餐、茶及水也有提供。寒冷的天氣、體感溫度約十度的情況下,我被送到北角警署羈留過夜,期間我疑似出現幻覺,亦有極輕微失禁情況。

從北角警署押回柴灣警署期間,我回想自己在北角就讀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的回憶,掛念著每一個朋友和同學,經過英皇道,回想小時在北角公園及球場玩、在餐廳跟同學食午餐、放學在網吧打機、過身的朋友最後的相見⋯

或者不久我會被告上法庭、被送入囚室,但現在這段時間,我不會放棄音樂和藝術,努力學習成為大家心目中最喜歡的演藝樂人,若被囚禁,我亦會一直揮筆創作,編寫屬於香港的音樂和故事。最後,我媽媽不善言辭,她寄語:「香港人加油!」

霍朗齊

原文於作者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