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香港半年報告書》斥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中駐港公署促放棄殖民舊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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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昨(10 日)發表第 48 份《香港半年報告書》報告,批評去年實施的國安法扼殺異見,並認為中方三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今(11 日)反駁,國安法是令香港重歸秩序,「一法可安香江」;又質疑英國港督非港人選舉產生,港人未曾享有權利自由。

《香港問題半年報告》花大篇幅談論香港國安法,指該法律被用來扼殺香港政治異見。中方則表示,香港國安法令香港社會重歸秩序,發揮「一法可安香江」的成效。中國又指,當局推進「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是「得到數百萬香港市民的聯署支持,民意浩蕩,不可阻擋」。

對自己管治香港的「黑歷史」裝聾作啞。「在英國對香港長達 150 多年的統治中,試問有哪一任港督是由港人自主選舉產生?港人何曾享有真正的權利自由?」

對英國指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國指,《中英聯合聲明》共 8 條正文和 3 個附件,「沒有一個字、一個條款賦予英方干預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於回歸後的香港一無主權、二無治權、三無監督權」。

中國「奉勸英方看清歷史大勢,放棄殖民舊夢,立即改弦易轍,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香港政府今(11)晨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指報告抹黑《香港國安法》評論完全不符事實,明顯雙重標準。發言人強調,港府堅決反對外國政客對中央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誤導性言論和別有用心的意圖,稱完善特區選舉制度及時、必須,而沒有一個國家或政府會對在立法會製造混亂、癱瘓政府運作、勾結外部勢力的危害視而不見。

另外,發言人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宣揚、支持「港獨」主張,以及危害國家安全、不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法定要求和條件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的決定,是必要的,亦是合憲、合法、合理的安排。發言人重申,港府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作出,不受任何涉及政治、傳媒或個人利益的因素影響。不論被告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律政司會以同等的尺度處理案件。而香港仍享有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以法律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並不會因涉政治爭議而有所改變。

英批國安法條款模糊 被用來扼殺異見

昨日發布的《香港半年報告書》主要描述 2020 年下半年香港形勢,亦即國安法實施後首半年的問題。

報告書指,2020 年下半年,北京多次打壓異見及另類政治觀點。報告又提到去年北京三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因此英國已視中國為持續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

報告又花許多篇幅談論「國安法」,指「國安法」沒有如北京所言,只用於一小撮人,而是用來打擊言論自由等。報告指,「國安法」條款模糊 (loosely defined),而潛在監禁刑期甚長,並可將案件交到中國審訊;現時這條法例已被用來扼殺政治異見,特別是 55 名民主運動政治人物和社運人士已被捕。若有更多政治檢控發生,外界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將受破壞。

報告又提到中國人大常委單方面更改香港選舉制度,沒有取得香港立法會的同意。報告認為,被更改後的選舉制度令北京對候選人有更大控制權,並可移除當選候選人,此舉違反中國在《基本法》的承諾。報告並提到國安法對傳媒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打擊。

報告指,英國與國際社會對香港狀況深切關注,作為對策,英國已設立 BN(O) 簽證計劃,以及擱置與香港的逃犯移交協議等。英國將繼續為香港的權利與自由出頭,並承諾會繼續要求中國按照《中英聯合聲明》,遵守其義務,並保障香港人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