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與遺忘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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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警察圍城,打壓任何反抗的標記;老師以港獨做例子教言論自由被釘牌,紅線劃到每個人腦袋;學生搞抗爭圖片展覽,警方謂鼓吹暴力;警察在法庭舉證時語焉不詳,輸了的案件律政司誓要上訴,「12 港人送中」陽謀,飛行服務隊的飛航紀錄遭揭發原來一早有特別任務,刻意按兵不動,配合內地海警,設局送中,而警察一直含糊其辭。

西環之首駱惠寧說:愛國不是一種選擇,而是義務、是正道。解讀:當今強國論述,愛國豈能不愛黨,愛黨豈能不愛習,三位一體,你不愛,就是沒有承擔義務,是邪道,要讉責,要打壓。

要人愛國,首先要人們認為自己屬於同一國家,國之所以成國,有很多條件,其中一項,乃人們對歷史有共同記憶。十九世紀的法國作家勒南 (Ernest Renan) 寫過:「國之本質,在所有個體都有共同的東西,但他們同時一起忘記了很多事情。」(The essence of a nation is that all individuals have many things in common, but also that they have forgotten many things.) 所謂國族認同,說到底,可以理解為一個記憶與遺忘的共同體。

這一點,黨國當然理解透徹,他們更明白,掌握了權力,就掌握了過去;壟斷輿論與教育,可以重寫歷史,塑造共同記憶,才能維繫民族認同,操控國族感情,成為團結的武器。

黨國長年宣傳,建構一個飽受屈辱國家民族復興的中國夢故事;選擇性的記憶、一面倒重構歷史、熱烈遺忘生靈塗炭一頁、抹掉倒行逆施的作為、隱沒那些擁戴自由民主的承諾。這些堆砌的記憶與香港人的認知,差天共地。香港人的國家認同,從來都是文化傳統、鄉土感情的認同,如今已失序失蹤;換來的洗脫百年屈辱、基建崇拜、健康碼榮耀,香港人甚覺陌生,仿如另一國度。

過去一年多的衝突,製造了更深刻的撕裂。警察的暴虐、官員的冷血、平凡百姓在強權下的創傷,凝聚成一個苦難的共同體。掌權者的千古罪孽,在蔑視人民的呼號,對訴求坐視不理,拖延時間,令共同體的記憶以幾何級數增長;反而同時開動真理部機器,向全國人民宣傳黑暴、港獨、外國勢力搞局……

認知的撕裂、轉化成記憶的撕裂、最後造成族群的撕裂。人們念念不忘的事情不同,歷史記憶割裂,陷落成不能再逾越的斷層,從此,亦無所謂愛國不愛國。駱惠寧說得無錯:愛國不是一種選擇。

【惡法日誌‧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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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為加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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