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請君入甕 套緊思想審查金剛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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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每天在崩壞,一個可能影響每個人的超級風暴又在醞釀中。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公告,特區政府又一毒招:公務員的新年禮物,人人有份,將獲贈一份宣誓聲明,人人要劃押簽字,效忠特區政府、擁護《基本法》,不簽者死,有可能被革職或要求退休。

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早已宣布,宣誓安排會延伸至所有現職公務員,再在訪問中放風試探,謂「港版國安法」中講公職人員要宣誓,「公職人員」不只公務員,也引述意見謂,可包括「出政府糧、受政府資助」的公職,甚至研究如證監會等非政府全部直接出資但有「公權力」的機構,職員也要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一眾愛國先鋒鳴鼓開路,有人謂教師、律師、醫護等等專業,都應宣誓云云。

如此邏輯,宣誓武器無遠弗屆,香港化作宣誓之都,特區以國家安全之名,鑄造宣誓緊箍咒,逼你承諾效忠擁護,日後就方便全方位思想審查。特區政府把宣誓法律化、恆常化、武器化,有幾點可要注意:

說不通的忠誠:特區政府指《基本法》規定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中亦寫明,公務員要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完全忠誠」。這種說法,源自殖民地政府的英國傳統,鐵的衙門,流水的官,政治任命的官員,權力來自民選的政府,由人民選出,也代表民意,所謂公務員政治中立,無論政黨如何輪替,都對民選代表忠誠,正是公僕之義,因為對首長忠誠,就等同對人民忠誠。但香港徒具「政治中立」的軀殼,因為首長不代表民意,而且承諾中的民主選舉遙遙無期;世上從沒有所謂「出政府糧」,所有錢都是人民的錢,怎可能公僕受人民供養卻要服務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府,而且還規定你要宣誓,請君入甕,保證忠誠?

涵蓋範圍有多大:若謂受政府資助的「公職」都要宣誓,那麼幼稚園教師及大學老師要宣誓、街頭外判清潔工要宣誓、國泰得政府出錢救亡,空少空姐們都要宣誓?《防止賄賂條例》下列明的「公共機構」有百多個,包括私營電視台、巴士公司電力公司,員工都要宣誓?若有公權力就要宣誓,那麼政府賦權醫生要求病人強制檢測,醫生就是行使公權力,又要宣誓?那麼廣播機構利用大氣電波、巴士公司有專營權使用路面,都是使用「公器」,又是行使公權?

誰來「依法認定」違誓行為:要整治公務員,到時可設舉報熱線,鼓勵篤灰,公務員事務局現在連協調公務員防疫檢疫也未做得好,但將來一定要大灑金錢常設新職級「DQ 主任」,無間斷審查公務員是否遵守宣誓承諾,時刻巡邏 Facebook 跟進每一位公務員的效忠度與擁護度,遲些若然健康碼實行,可以加裝「忠誠碼」,量度你聽到國歌時的亢奮度。若要審查其他行業的「公職人員」,又由誰來擔任思想審查員?是否就此大開中門每個行業設立「DQ 主任」,老大哥名正言順盯着你,隨時監督你的忠誠度?

忠誠標準誰來訂:好多人會認為,我不搞分裂,我也擁護《基本法》,不過,何謂忠誠、怎樣才算擁護,標準不是你訂,也非常人所能想像。愛國先鋒謂,你在社交媒體貼過「光時」標語都有問題,已經可以算是不忠誠不擁護《基本法》,其實當今香港你舉四張白紙警察都可以拉,人人動輒得咎。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控罪所描述的案情,竟然包括接受外國訪問講政見、Twitter 關注蔡英文的帳號。宣誓武器全天候開頭,一切操作,要法律有法律,標準可加可減可鬆可辣,悉隨朕意。

一個對權力貪得無厭,苛索忠誠渴望愛的政權,千方百計開創全民思想審查的新機制,跳過司法機關,隨便找個人就可以「依法認定」開除你公職。我們可以想像,到時大部分人為求一啖茶飯,忍痛在宣誓書上簽字,親手為自己戴上金鋼箍,從此受思想監控,DQ 主任入侵你的生活,隨時隨地監督你的忠誠度擁護度是否達標,而標準則隨當權者心情而變,若 DQ 主任太忙,可由黨媒代勞發動批鬥。

這套馴服機制不能令人真心從命,但不斷鞭策你要跪低求饒;你說這是天方夜譚嗎,我看到這是擺在眼前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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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刊於《蘋果日報》論壇版,此為加長版)作者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