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選舉】稱持外國護照可當選委 曾國衞反問:無國籍要求等於唔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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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30 日)早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大幅度修改香港特首及立法會選舉制度,現屆立法會將加開會議完成本地立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31日)於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指,持有外國護照的人亦可參選選委,但未必可以選委身份成為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指,規範選委背景的條文只列明需為香港居民,但未有如立法會議員般,列明不可在外國有居留權,追問是否持外國護照者亦可以當選委,甚至他日晉身成為立法會議員,等同免於以往的國籍限制。

曾國衞回應,以往對特首選委一直沒有國籍要求,反問「佢無所謂國籍要求,係咪等於佢唔係愛國者呢?」曾表示,未來也會要求選委宣誓效忠中國,相信不需擔心,他補充,會按現有機制,持有外國護照的選委,將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

「審委會」官員欲參選要先辭職

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葉劉淑儀就質疑,會否有主要官員欲選行政長官,於是成為「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後才辭職參選,衍生利益衝突,追問會否要求主要官員不能參選。

曾國衞強調,主要官員擔任「審委會」成員期間不應參選,如參選亦要先辭職。對於被質疑有利益衝突,他僅指「即使有官員想參選,我相信佢都唔會喺資審會工作」。

揀選「內地港人團體」準則未定

選舉制度修訂後,內地港人團體成為選委會其中一個新增界別,曾國衞形容,相關團體保障港人在內地的權益,將按團體的實際情況、其於界別的代表性及香港整體利益,去揀選適當團體。

葉劉淑儀即稱讚內地港人團體中有精英及基層代表,但質疑揀選基層團體及同鄉會的準則,「以香港人口幾多廣東人、福建人嚟計俾多啲位,定以全國三十幾個省,每度一個?」曾國衞稱會再諮詢民政局,重申只有運作 3 年以上的團體才可參選。

曾國衞又指,計劃今年 6 月重新進行選民登記,讓受影響的選民更新選民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