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李宇軒返港 6 天仍下落不明 關注組:收押所赤柱監獄均覆「無此人」 家屬促當局澄清由誰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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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案中, 8 人上周一 ( 22 日) 內地刑滿後移交香港,惟李宇軒返港 6 天以來,家人都未能見上面,至今下落未明,懲教及警方均未向家屬交代其位置。12 港人關注組表示,親友連日多番向懲教查詢,對方均指李宇軒現不在懲教轄下的院所,因此懷疑當局並未按照法庭指示將李宇軒移交懲教看管。關注組及親友促請當局立即澄清李宇軒現身在何處,是否在懲教、警方或其他部門看管之下。

返港六天 拒律師代表 未聯絡家人

李宇軒上周一內地刑滿後移交香港,扣留在警署,但一直未有聯絡家人。只有家屬委派律師曾於警署與李宇軒見面,但他卻表示不需要律師。兩天後即 3 月 24 日提堂,但李宇軒因檢疫關係沒有出席,也沒有代表李宇軒的辯方法律代表在席,究竟他有否律師代表,至今成疑。當天控方指,被告人由內地返港須接受隔離令至 4 月 4 日,建議將案件押後 8 天,期間交由懲教院舍看管。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蘇惠德批准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早上再提訊,又指由於被告的隔離令未完,豁免他當日出庭。

控方當天稱李宇軒已與律師會面,但家人其後一直未能聯落上李宇軒,至今失蹤 4 天,李宇軒返後 6 天以來家人都未能見一面。

12 港人關注組今日在 facebook 表示,李宇軒親友連日來多次向懲教查詢,但荔枝角收押所及懲教總部均曾回覆「無此人」,今日再向赤柱監獄詢問,獲覆 ID 號碼錯誤,意指無此人的資料或不在此處。

家屬今查詢 赤柱監獄:無此人

關注組指,由於懲教多次否認李宇軒在其看管之下,親友現合理懷疑當局並未按照法庭指示將李宇軒移交懲教看管,希望當局立即澄清李宇軒現身在何處,是否在懲教、警方或其他部門看管之下。

李宇軒原應於 3 月 24 日提堂後移交懲教看管,李宇軒妹妹日前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透露,李宇軒早於在深圳寄予家屬的信件中表明,希望回港後向家人報平安,並希望家屬在香港安排律師,認為現時情況可疑及不尋常。她指沒有想過李宇軒回港後,是遇上在內地一樣的事情,「冇諗過返來香港,其實原來做嘅程序,同你送中一模一樣,都係要打鑼打鼓搵人。」

對於懲教署稱若在囚人士拒絕向任何人透露其羈押地點,署方會按照其意願處理,李宇軒妹妹批評,即使假設李宇軒表示不願意透露其羈押地點,但不等如署方可以不透露李宇軒是否受其看管,「如果真係由懲教看管,咪應該話你知有呢個人;但唔話你知佢喺邊但我收埋咗,你唔可以話冇呢個人。」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地服刑完畢移交本港警方,其後被落案起訴 3 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  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李宇軒須接受強制檢疫,不用出庭應訊。

大律師鄒幸彤︰只有李宇軒無法「入物資」

一直協助 12 港人的支聯會大律師鄒幸彤指,事件十分不尋常,即使當事人拒絕家屬律師,但是移送回港的 8 人中,只有李宇軒不能經懲教署入物資,是「好奇怪」。懲教署日前曾回覆稱,如「在囚人士拒絕向任何人透露其羈押地點,署方會按照其意願處理」,鄒幸彤感不解,「啱啱喺大陸困咗七個月,點會唔想報平安?」「再唔想畀人知佢喺邊,係咪真係連物資都唔肯接受呢?」

關於李宇軒是 12 港人中惟一一位被控違反國安法,會否影響其羈押安排,鄒幸彤指,無法估計是否相關,「但我留意到唯一的特別之處就係國安法,但點樣可以影響到屋企人都聯絡唔到?」她認為,事件削弱港人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亦可能增加市民對被捕程序的擔憂,促當局盡快澄清李宇軒的位置,「點解唔可以講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