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誤導公眾的數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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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反送中」運動拘捕 10,144 人,當中只有 557 人被定罪。

比率的計算:

如果以所有被檢控人士為基數,是 0.243763676, 24.3763%。

如果以所有被捕人士做基數,是 0.054909306, 即只有 5.4909%。

要看有沒有濫用拘捕程序,當然是要看總體的被捕人士數目,再對比定罪的人數。

警方刻意以「已完成司法程序」的個案作基數,聲稱「須承擔法律後果」的比率為 84%,是誤導公眾的數字遊戲。

舉個例子,如果濫捕七百萬人,但只控告一人,並只為這一人完成司法程序,告到他入罪坐監,那麼按警方的數字邏輯,即「定罪人數除以已完成司法程序」的比率,豈不是「100% 須承擔法律後果」,「執法嚴明」,「沒有濫捕」?

而按警方公佈的數字,反過來想,代表至今因「反送中」運動而有 7,859 人被拘捕,至今仍然未知是否會被控告,比率達 77.4744%。警方到底是想彰顯法顯,還是企圖透過司法程序為當事人製造心理煎熬,明眼人有目共睹,歷史在做見證。

香港警察還好意思在自己的官方 Facebook 自吹自擂,反自露其短,再次凸顯毅進制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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