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查冊】疫情下旅行社「冬眠」 議會:不等於無運作 議員:難監管是否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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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場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提名期將於周五(6 日)展開。《立場新聞》調查發現,至少三間已列入臨時選民登記冊的旅行社,疑在今屆選民登記開始前已休業或結業,或不符合「持續運作三年」的要求。

《立場》曾詢問多個相關部門如何理解「持續運作」,發現說法不一,旅議會指三間公司沒有結業,仍有續辦2021/2022 年度的議會會籍;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稱,旅行代理商仍可能要處理其業務,例如辦理退款、協助更改行程等。選舉事務處指一向有恆常的查核機制,若有人明知自己沒有資格但在選舉中投票,會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批評,政府沒有清楚定義何謂「持續運作」,稱「個牌冇停過就算(持續運作),呢個唔係太理想。」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每年旅遊代理商註冊處處理績牌時,都會要求公司提交會計報告、核數報告等,「睇註冊處點睇盤數,好難睇佢係咪真係開咗門口做野、有冇請人做野」。

各部門無界定何謂「持續運作」

政府今年修例「完善選舉制度」,其中一項變動,正是要求選委會中擔任「團體選民」的團體及企業,須獲得分組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 3 年以上。修例後,政府安排在今年 6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期間展開特別選民登記,即使曾經登記為界別分組投票人,亦要在這段期間重新登記。登記表格中列明,團體須在「緊接它申請登記為投票人之前」已作爲有關指明實體,持續運作達 3 年,換言之,團體至少要在  6 月 1 日之前持續運作。

至於如何確認團體持續運作,選舉事務處回覆查詢時稱,會向組成團體及發牌當局核實團體的登記資格,另外亦有「恆常的查核機制」,會向或已不再符合資格的投票人展開法定查訊。以旅遊界為例,選舉事務處會向香港旅遊業議會等 9 個組成團體、以及負責發牌的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確認。

《立場》發現三間旅行社,均仍為持牌旅行代理商,及香港旅遊業議會會員。如有旅遊社結業,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及香港旅遊業議會,是否會即時知悉呢?香港旅遊業議會表示,議會會員應在結業前,儘早以書面通知議會其打算結業的決定,以便議會跟進,包括通知旅行代理商註冊處,但就未有回應,如會員未有通知議會有何後果。議會指,涉事三間公司均沒有「結業」,亦有續辦2021/2022 年度的議會會籍。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辦理退款、改行程亦屬業務

但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則表示,旅遊業因 2019 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受重創,絕大部分旅行團及旅遊服務不能如期進行。處方指,為了節省經營成本,旅行代理商或會暫停開放店鋪接待顧客、結束經營部分分店、搬遷店鋪等,「儘管如此,旅行代理商仍可能要處理其業務,包括為旅客辦理退款、協助更改行程、與航空公司及酒店等供應商洽商、尋找新商機(例如本地遊、宅度假)等。」

選舉事務處指,一向有恆常的查核機制,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如發現已登記的投票人可能已不再符合資格,便會將該投票人納入法定查訊程序。處方又指,若任何人士明知或罔顧後果地在申請作出虛假或不正確的陳述,或明知自己沒有資格在選舉中投票,卻仍然在有關選舉中投票,即屬違法;如發現可疑個案會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

謝偉俊:有牌視持續營運不理想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在審議條例時已關注所謂「持續運作」的定義,質疑「取得牌照後不做事」又是否合乎資格申請。當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強調,如果沒有運作根本無法取得牌照。

謝偉俊亦曾任旅遊界立法會議員,他認為一般而言若公司有交會費,旅議會便會進行登記,「都唔會點check究竟有冇真係做嘢,」但指疫情期間不少公司安排員工在家工作,營運情況奄奄一息,因此現時情況較混亂,相信旅遊會未必有效率審查各間旅行社的運作情況。

至於旅議會指涉事三間公司已續辦 2021/2022 年度的議會會籍,及持有有效的旅行代理商牌照,但謝偉俊質疑政府沒有清楚定義何謂「持續運作」,稱「拎住個牌呀?有實際辦事處先算?有員工、有交稅、有MPF?法例上冇更細定義,一般理解,個牌冇停過就算(持續運作),呢個唔係太理想。」

謝偉俊又指,即使有辦事處沒有工作,僅有會計「埋緊數」,認為是否「持續運作」屬灰色地帶。他表示,在疫情下不少公司一直是零生意,「恐怕需要像林鄭所講『人情化』一點看待。」

姚思榮:部門會每年審視公司會計報告

對於如何理解選民資格內提到及「持續運作」,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傾向考慮旅行社是否持有旅行代理商的牌照。他解釋,每年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處理績牌時,都會要求公司提交會計報告、核數報告等,如公司財務不健康,將不予續牌,「睇註冊處點睇盤數,好難睇佢係咪真係開咗門口做野、有冇請人做野」。

疫情下超過三分二旅行社「實際上都冇辦法營運到」

其中一間公司中航假期曾發通告表明停運,及後仍有申請續牌。姚思榮稱,有公司在疫情期間停運「唔出奇」,或要留待市道好轉,又或是更換管理層後才有信心繼續經營,相信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有審視公司財務狀況才決定續牌。他績稱,在疫情下,超過三分二旅行社「實際上都冇辦法營運到」,認為選民資格主要包括旅行社是否持牌、是否分會理事會成員達三年,「用最近有冇營運嚟質疑佢夠唔夠資格呢,用呢個標準,我覺得不能作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