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黨媒︰鄧棨然經「上家」策劃偷渡 喬映瑜庭上哽咽稱後悔 「認知內地法治公正嚴謹」

0
358

12 港人案中的 10 名成人被告,周一在深圳鹽田法院審訊,至今早有判決。雖然法院公告稱,有記者及家屬旁聽了「公開宣判」,惟有本港傳媒、家屬、外國領事代表等均未能旁聽。由廣東省委宣傳部主管的南方網等內媒發稿,稱經「採訪深圳市鹽田區司法機關和旁聽庭審」了解「案情」,指鄧棨然、喬映瑜是被「上家」安排組織策劃偷渡,庭上檢察機關共出示了四組證據材料印證了各人罪名。報道又指,喬映瑜在最後陳述時數度哽咽,為過往的偏見和衝動「後悔萬分」,並稱認知到內地法治「公平公正及嚴謹」。

南方網今日下午刊登名為《鄧棨然、喬映瑜等 12 人偷越邊境案始末》的報道,稱該網記者「經過採訪深圳市鹽田區司法機關和旁聽庭審,對案件的經過進行了全面了解」。報道形容 12 港人案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偷渡」,報道指「依據已查明的事實」,被告人鄧棨然、喬映瑜是在「上家」安排下,策劃組織 10 人從香港偷渡台灣。

報道指根據庭審內容,鄧棨然、喬映瑜在前期已與「上家」商議偷渡,並被「上家」安排組織策劃,在今年 8 月間,鄧棨然購買了偷渡用的快艇,著手做偷渡準備,還在「上家」安排下專門學習基本的快艇駕駛技能,同時,喬映瑜則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士溝通、聯絡。至 8 月 23 日凌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絡其餘 10 人,在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

報道形容,當時鄧棨然、喬映瑜在碼頭組織各人以「人鏈」接力方式,將偷渡所需燃油、食品、望遠鏡、衛星電話等物資運送到快艇上,當日 7 時許,鄧棨然駕駛快艇接載眾人由布袋澳出發往台灣。在過程中,喬映瑜向各人交代注意事項,如互相監督拔出手機卡,如遇內地海警統一口徑為「出海釣魚」,喬映瑜負責通過海上定位系統、衛星電話等與「上家」匯報快艇位置,直至在途經廣東管轄海域時被查獲。

喬映瑜在最後陳述時數度哽咽

報道指,庭審過程中,深圳檢察機關當庭出示了四組證據材料,互相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對案情、法律條文、罪名等進行了辯論,最終10 名被告人及委託律師均對「犯罪事實」當庭表示無異議。

報道強調,涉案人士在案件調查、審理過程中,各項合法權利均受到法律保護,深圳市司法機關「始終根據法律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案件最新進展」。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深圳檢察機關「聽取辯護律師意見」,考慮了辯護律師提出的從輕、減輕處罰(詳見報道)建議,在辯護律師見證下,「各涉案人員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報道又指,該網記者在旁聽庭審時看到,喬映瑜在最後陳述時數度哽咽,她在庭上表示,「現我已經認知到內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嚴謹,我亦獲得應有的權利。然而,因為過往自己的偏見和衝動,做出很多對社會對家庭有危害的行為,也因為如此,所以觸犯了一連串的法律,現在感到後悔萬分,希望法庭可以對我寬大從輕處理,讓我儘早回歸社會,做出貢獻,也讓我有足夠時間給家庭做出彌補。」

除喬映瑜外,報道指,多名被告人在最後陳述時表示,以往輕信他人傳言,對內地執法、司法機構存在嚴重誤解,現已親身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除對本次犯罪反省外,還深刻反省了以往的過錯,對家庭、社會的不負責任,後悔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