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6 日晚上,大批市民包圍深水埗警署,抗議時任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購買觀星筆被捕,期間沙田區議員黃學禮被指用身體阻擋警員追捕一名向警方射彈珠的「彈珠人」。黃學禮否認阻差辦公受審,裁判官劉淑嫻今(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黃學禮(28歲),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7 日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
警員 A 早前在庭上供稱,當晚凌晨有一名頭戴黑色頭盔、手戴白手套、手拿丫叉的人士向警方防線數度發射彈珠,一度射中一名總督察的胸口。當 A 追截彈珠人時,被告在彈珠人身旁一齊奔跑,並用手推了彈珠人一下,大叫「走呀!」被告又減慢速度,用左邊身體阻擋 A 的去路,令 A 與彈珠人的距離越來越遠。
案件編號:WKCC13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