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的反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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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一則令人傷感笑話,是建制派推動國安法時,一再強調只是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者。

到現在,無論是在中大校園內遊行,還是支援已避走台灣的香港抗爭者,都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在街上喊一句「香港獨立」,馬上有警察來招呼你。

雖然不贊成港獨,但我更不可能苟同政權將一句不涉任何暴力的口號,視為犯法。政權越專制,打壓越橫蠻,只會反證喊這句口號的人,沒有犯上道德過失。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大言不慚說,國安法實施鞏固了一國兩制,讓社會恢復穩定。政權所謂安定社會的手法,就是無論幾多人反對政府都好,統統打壓。沒人敢出來反抗,就是國安法湊效,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放棄民心,高壓欺凌。政權完全忽視國安法帶來的反作用力。這一刻的風平浪靜,只會誘使反抗者日後採用更激進的手段。

還記得 2016 年初的旺角衝突嗎?當時雨傘已過、送中未至,社會極少出現暴力衝擊場面;旺角出現暴力抗爭時,社會大多數(包括泛民)都不支持這種行徑。為何三、四年之後,和理非反而會體諒暴力程度再度升級的勇武派?

官方、建制的說詞,是和理非包庇暴力違法的人,甚至是「扯貓尾」。但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或恨。非親非故,無錢收,不肯割蓆全因「睇唔過眼」。當年政府和警察還未完全失掉民心,主流社會不支持暴力衝擊,不難理解。其後政權越走越紅,警察越行越黑;抗爭者遭受的打壓越益過份,民眾看在眼裡,自會有所判斷。

有因自有果,只有自我如丁蟹的人,才會愚蠢地問:你哋真係咁憎我哋?

國安法實施後,打壓力度再度急增。這股高壓力量,極可能令部份抗爭者再一次調整策略,日後採取更秘密、更不為法律所容許的手段。要知香港人一直在自由社會中成長,不像內地人民般易受官媒唆擺,更不像北韓民眾般缺乏反抗的能量。

隨着越來越多人香港人不再認同「執法」等同「公義」,當這些行為真正在社會出現時,和理非甚至國際社會,大概亦不會伴隨官方的譴責論述。

力量只可以轉換,不能夠消滅。民間對政府、警方的怨恨不減,國安法帶來的片刻寧靜,極可能只是另一場暴風雨的前夕。

 

#我不敢講下一步反抗可能是甚麼 #怕自己也會被指煸動而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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