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闖立會案】王宗堯劉頴匡鄒家成等 14 人被控暴動 延至 2023 年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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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1 日反修例遊行期間,大批示威者進入立法會大樓。因 47 人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正還押的劉頴匡和鄒家成,以及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畫家」潘浩超等 14 名被告,全部被控暴動罪,部分人被加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或刑事毀壞,案件今(2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全部被告均定於 2023 年 5 月 29 日開審,預計審 44 天,意味著眾人未來兩年多仍需被保釋條件限制自由,如不得離境、禁足令等限制。

劉頴匡、范俊文、鄒家成、林錦均 4 人尚未準備好答辯,將延至 6 月 24 於灣仔區域法院再聆訊,其中劉頴匡撤銷保釋,鄒家成則打算等待 47 人案高院覆核保釋結果出爐後,才決定是否撤銷此案保釋。其餘 10 人均擬不認罪,將於 2023 年 4 月 28 日預審,並於 2023 年 5 月 29 日開審,預計審訊 44 天。

本案 14 名被告,分別為鄒家成(24 歲)、劉頴匡(26 歲)、黃家豪(20 歲)、羅樂生(19 歲)、何俊諺(21 歲)、畢慧芬(24 歲)、孫曉嵐(23 歲)、潘浩超(31 歲)、沈鏡樂(23 歲)、王宗堯(41 歲)、馬啟聰(30 歲)、文家健(21 歲)、范俊文(28 歲)及林錦均(25 歲)。他們被控在 2019 年 7 月 1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其中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除鄒家成及林錦均外,其餘被告均再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行政指令,即於同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王宗堯:會繼續做自己認為啱嘅事

初選案被告之一的呂智恆、劉頴匡女友 Emilia Wong、王婆婆均有到場聲援。聆訊結束後,有人於內庭大叫「頂住,唔好放棄」、「撐手足」。

孫曉嵐離開法庭時未有發言,王宗堯則身穿印有「GAYAU(加油)」的 Adidas 外套步出法院,並擁抱王婆婆等支持者。被問及對於再延遲審訊兩年的感覺,獲准繼續保釋的他指「都係還押嘅手足辛苦啲」,又形容未審先判對手足不公平,但明白法庭由於疫情及案件多而令排期非常密集,「會繼續做自己認為啱嘅事」。

對於一眾香港藝人為撐新彊綿而與 Nike、Adidas 的外國牌子「割席」,他思考良久,僅指「錢係萬惡而唔係萬能,你賺唔晒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