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國安法案件判刑需具阻嚇性 稱主審法官遭電話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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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出席新民黨10年黨慶後,在場外會見傳媒,提及首宗國安法案件的判刑,他指國安法案件判刑要具一定的阻嚇性,「若任何人嘗試挑戰國安法,或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這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代價,終生後悔,所以不可以以身試法。」

李家超續表示,要反對及駁斥外國官員或政客對於香港國安法及這宗國安法的審訊作出政治攻擊。他指,在處理這宗案件上,法庭是公開審訊,被告人有資深大律師為其辯護,而法庭是根據事實及證據作出裁決,判決書亦已作清楚解釋,正表現法治精神及實踐,亦反映外國官員是因政治理由無理批評香港國安法以及有關案件。

他又指「有不法之徒在案件判刑後打電話恐嚇法官,已要求警隊全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