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便衣警阻記者法院外拍照 警證實屬西九龍衝鋒隊 稱「與傳媒發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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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10 日紅磡非法集結、管有爆炸品等案,案件於區域法院續審,高級督察陳曉馳今(19 日)早完成作供後,由數名疑似警員護送,經灣仔政府大樓內不屬法院範圍的 UB 停車場範圍離開,數名疑似警員阻礙記者拍攝,聲言「邊個影相拉邊個」。《立場新聞》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警方晚上回覆,證實相關人員為西九龍總區衝鋒隊人員,當時「就拍攝問題與在場傳媒發生誤會」,人員其後確認該處並非法院範圍。警方稱會了解事件,並提醒人員時刻注意個人言行。

事件發生後,《立場》就護送作供警員的人士是否警員、他們是否正執行職務;如果相關人員為警員,他們基於什麼理由警告記者、阻礙拍攝行為有否設反《警察通例》等,向警察公共關係科作書面查詢,至晚上獲警方回覆。

警方表示「西九龍總區衝鋒隊人員今早於區域法院出席一宗法庭審訊後,在灣仔政府大樓地庫停車場曾就拍攝問題與在場傳媒發生誤會」,相關人員其後向司法機構查證,確認該處並非法院範圍。

警方續稱,十分重視及尊重傳媒採訪的自由和權利,稱會於「合理可行、不阻礙警方執法的情況下,便利記者採訪」,又指警隊一向重視人員的操守及紀律,有一套嚴謹的守則規管其言行,以維持警隊的專業形象。警方會了解事件,提醒人員時刻注意個人言行及提升專業敏感度。

護送作供警 「邊個影相拉邊個」

高級督察陳曉馳今早在區域法院作供後,由數名疑似警員護送,該灣仔政府大樓內的 UB 停車場,並不屬於法院範圍,傳媒過往一直可於該處拍照採訪,惟今早被數名疑似警員阻礙拍攝,有人一度表示;「邊個影相拉邊個」。

期暗記者表明,已經向司法機構求證,停車場不屬法院範圍,與一般公眾地方無異可拍照,對方仍不罷休,多次稱「你問邊個呀,我唔清楚。」在場記者質疑,既然對方不清楚,何以阻止記者拍攝。本網記者出示記者證後,對方又表示:「立場呀 … 你係咪正式傳媒機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