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中第 28 天】聯合國人權辦事處促中國正當處理 12 港人案 確保自願選擇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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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名港人疑在上月底潛逃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第 28 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昨日在 Twitter 發文,敦促中方以正當程序處理 12 人案件,包括確保當事人盡快接觸其自願選擇的法律代表。

至目前,至少有三名受港人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被鹽田當局以其當事人已另外委託律師為由,遭拒絕會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無綫新聞時指, 12 人已各自從官方律師名單中「揀選」代表律師。有份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批評,李家超說法是完全接受中共以「官派律師」,剝奪被扣留人會見「家屬律師」的基本人權。

無綫新聞今日播出李家超訪問,首次透露他們的狀況,稱 12 人身體狀況良好,已經在大陸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中,各自「揀選」了兩名代表律師,相信即官派律師。至於能否安排家屬和大陸官派律師聯繫,李家超表示,已經明確向內地執法部門反映這要求。他強調,當地執法部門一定要按其法規行事,港府會「盡量爭取」被捕人權益,但不能要求內地一定要符合香港的做法。(另見報道)

12 港人家屬今午發聲明指,對兩名官員的說法「錯愕嘩然」,重申拒絕「官派律師」,促請當局立即讓家屬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者,家屬批評李家超的說法試圖混淆視聽,逼家屬接受強加於被拘留者身上的「官派律師」(聲明全文)。其中一名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指出,除非家屬和當事人明確解除委託,否則律師有權繼續跟進案件。(另見報道)

We urge Chinese authorities to ensure due process rights to group of 12 Hong Kongers arrested at sea, including swift access to legal representation of their choo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