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學生會】學苑總編輯遭國安警問話逾兩小時 校園電視、學生會電腦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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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因通過「感激梁健輝」議案,惹來政府及校方多次公開批評,引發學生會即日總辭道歉,惟校方表明將對涉事者作「進一步處理」。國安處今日(16 日)在已得港大校方許可之下,進入港大學生會辦事處、學苑及校園電視會室共 3 個地方搜證。有學生代表指,警方搜查令稱正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 27 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9 條的「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案件。

根據學苑報道,學苑總編輯劉建希於下午 5 時半時,已被警方問話超過兩個半小時,至下午 6 時半,國安離開。學生事務長謝樹基向記者表示,劉同學需要休息,不接受訪問,謝樹基也不便透露被帶走的物品,呼籲傳媒離去。

根據記者觀察,經過兩小時搜證,警方國安處人員帶同兩個行李箱、兩個手提行李袋、兩個藍色證物箱及一支疑似旗幟,離開學生會綜合大樓。現時學生會外未見有學生會成員。消息指,學生會將取消原訂今晚在會址舉行的緊急會議。

國安處另於校園電視取走另一部電腦,暫未知學苑被搜走的證物為何。

校園電視主席:目標是電腦主機

港大校園電視主席江澤灝事後向傳媒表示,警方向他們出示搜查令,就港大一宗涉犯《國安法》中「宣揚恐怖主義」的案件到會室搜證,現場有江澤灝作為學生代表,另有法律代表、學生事務長謝樹基及一名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一名女職員監察搜證過程。江澤灝形容,警方並非有「翻箱倒櫃」式搜索,反而目標明確地搜索其中一個用於日常作業的電腦主機,及後也僅帶走該電腦離開。他指,暫時校園電視運作如常。

學苑:禁副總編緝律師入內

根據學苑報導,學苑副總編在接受約一個半小時的問話後獲放行,並委派律師到場在旁監察搜證,但警方阻止律師進入,指針對副總編緝的問話已經結束,故無權委派律師進內,並稱「咁無理由我搜一間屋,又要畀呀爸、呀媽、呀爺個律師入屋」。報道指,學苑副總編緝續表示,辦公室內仍有個人物品,且作為因出現於辦公室而被問話的人,有權委派律師進內,但警方再拒絕其的要求,並表示搜證階段尚未開始,惟警方剛到達辦公室時已在翻查在場的物品,並疑似有警員帶走現場一疊文件。

學生事務長謝樹基表示,同學需要休息,不便透露被帶走的物品,呼籲傳媒離去。

搜證歷時逾三小時

港大發言人回應查詢,證實警方持法庭手令進入校園調查一宗案件,並稱大學有法律責任按法庭要求行事。據了解,警方國安處人員是接到有人報案,今早跟港大管理層商討後,下午到場搜證。

下午 3 時許,警察公共關係科到場,要求傳媒離開學生會綜合大樓,只可在大樓玻璃範圍外採訪。警方集中到學生會辦事處搜證,以往該處有職員負責學生行政工作,如屬會及場地登記等,不少學生均會呈交涉個人資料的表格,據知警方到場時未有人在辦事處內,暫未知警方會否取得相關學生文件。不久,警方也進入學苑及校園電視會室搜證,學苑會址外的保安要求記者離開。近 4 時,學生事務長謝樹基到學生會綜合大樓協助搜查。

下午約 4 時 40 分,再多約 10 名警進入校園電視會室,敲門時叫「警察」;謝樹基亦到達校園電視會室,與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一名女職員入內陪同搜查。女職員於下午 5 時表示,不便透露會室內的情況,但稱自己是陪同學生,預計警方即將收隊。

至傍晚 6 時半,三個地方的搜證行動全部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