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教育】教局要求違國安行為報警 校長轟卸責學校 鼓吹校內「篤灰」如文革

0
221

教育局昨日(4 日)公布國家安全教育具體措施及課程框架,針對學生校內、外表達政治訴求行為,例如叫口號、貼文宣及參與違規活動,要求學校先勸止,再解釋行為或違國安法,如嚴重應報警(報道)。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指,學校有責任保障學生,稱「好多學校都識點處理」;有資深中學校長接受《立場》訪問時,怒轟當局推卸責任,令老師、學校承擔的責任無限放大。

該校長坦言,學校難以界定什麼行為涉違國安法,當局做法明顯想鼓勵校內「篤灰」,慨嘆香港已全面邁向威權社會,自由大大收窄,「責任今日可以推畀老師、聽日係咪推畀家長?睇吓幾時發展到文革咁,個仔走去舉報爸爸媽媽。」

《香港國安法》自去年中實施,定明特區政府要在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昨日向全港學校發出指引,要求在 2022/23 學年,中、小學就要全面落實國安教育。

校長:變相要學校界定「是否違國安」

有不具名的資深中學校長接受《立場》訪問,對於教育局局將責任推卸學校、要求學校就學生「可能違法」行為報警,最感憤怒,「條線點界定?點為之『覺得佢非法』,點樣叫做違犯國安?」

資深校長以上月警方國安處拘捕 55 名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人士為例,「如果你話參加(初選)就係犯國安法,咁點解你只捉名單第一,又唔捉名單第二?我都唔明白國安法個邏輯係乜。」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早在立法會被傳媒不斷追問,有記者問到分裂及顛覆國家罪有何刑罰?楊稱:「我唔係法律專家」未有回應。校長怒轟楊言論不負責任,「局長都話唔識法律,咁你叫老師去判斷?老師問我,我都唔識喎,一係叫律政署畀條熱線我哋,要一打直通。」

校長:責任無限大

資深校長說,以往學校都會盡責任提醒學生,舉例在通過《禁蒙面法》時,學校都有教導學生,根據該法例,什麼行為涉嫌違法,「政府要求我哋做(教學)渠道無問題,但唔係將責任推畀老師,甚至要我哋『篤灰』。」

校長亦感慨香港變成威權統治,「校長、老師只不過係青少年喺學校嘅監護人,咁將來係咪要發展到真正嘅監護人、即係父母,如果發現仔女去遊行,父母係咪有責任勸止?唔勸止又係咪會犯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