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與大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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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已經成為了中共主力國策,近期其出現頻率比起一帶一路更高,可見中央政府對此的重視程度比起飽受歐美牽制的一帶一路政策更高。隨着去年習近平南巡,大灣區發展成為大勢所趨,香港與澳門融入大灣區,看似難以逆轉。十月末的五中全會後,中國決定要對香港及澳門實行完全管治權,把國安法實施後進入的類一國一制格局變成政治上的現實。一國兩制,更成虛惘。

本來,大灣區只是強調珠三角各城市與香港澳門的合作,提高粵港澳三地的資源整合。但反送中一役,使得中共對香港的高度自治更為忌諱,決意不再如以往維持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名號,直接以全面管治權來取代。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的立法,成為了全面管治的象徵性一刻。國安法直接源於中國的國安法,法源基礎來自中國法律而非香港的基本法,直接使用大陸法系的邏輯去寫成,本質上已經與香港的普通法系格格不入。表面上,政府仍表示一國兩制一如既往,但三權分立這香港的基本制度卻已被直接否定,空餘表面上的司法獨立,但國安法的審理卻由行政部門直接任命而非由司法機構自行處理,使行政干預司法變成事實。這一法律,成為了日後在香港實施中國法例的先例,為實行真正的一國一制鋪路。

國安法的殺著不是單單的刑法,而是其帶給整個社會的思維模式。本來,政府保持政治中立,以服務市民利益為優先,但自國安法實行後,整個政府皆需配合國安法的邏輯思維,凡事確保符合國家利益,忠黨愛國成為所有公務員以至市民必須具有的特質,教育宣傳完全配合國家的思維,由幼稚園到大學皆需接受國民及國安教育,只能選擇愛國而不能憑獨立思考選擇其他取態,務求所有人都能如同中國大陸的國民那樣順從。過往香港所崇尚的多元思維,只能讓路予國家。在國家面前,再無個人,重視個人權益的香港價值在國家利益前變成浮塵。

相反,其他大灣區城市開始實行過往香港的重商主義,深圳由技術官僚治理,吸納全國各地的有能之士,只要沒有逆中國的基本國策,就有機會一展所長。深圳在中國的定位本是改革開放的試驗場,實驗各種模式以探討中國未來的路向。大灣區政策,使實驗場的規模擴大至九大廣東城市,讓更多城市可汲取廣州與深圳的成功模式,推進中國的科技及經濟發展。香港和澳門對大灣區來說,是作為國際化的媒介,爭取大灣區在國際社會的待遇如同過去的香港那樣,放心直接投資。為了確保大灣區一體化,中共選擇要香港如同回歸後的澳門那樣政治上與中國大陸靠攏,卻忘記了國際社會之所以會重視香港,不只是因為香港行資本主義制度及擁有優良的司法制度,還因為香港擁有近似西方國家的思維模式及有實質上的三權分立。當香港與中國大陸的思維模式被迫同化,甚至行與中國大陸相差無幾的法律與政治制度如三權合作時,香港便失去了過去的吸引力,在西方國家的眼內,就如同普通的中國沿海商業城市。以政治先行的香港,與深圳等城市日漸趨同,當中共把戰略重心全放在深圳後,去國際化的香港甚至有機會落後於重商的深圳,而整個大灣區則因香港欠缺國際信任,而失去複製香港成功模式的機會。贏得政治忠誠,輸掉面向國際的商機,在新冷戰時期,隨時落得只能靠內循環為生的情況。

在可預見的未來,香港的教育與考試制度會如同澳門那般,由參考慢慢變成直接取材中國大陸的教材,不只為確保人才資歷統一,也確保文化思維的統一。不同專業如醫療法律會計工程的資格及各種證照如車牌將互相認可,使得大灣區各城市可直接汲取香港技術,初期以香港為跳板接通國際,就算國際社會不再優待香港的專業資格時仍可促進大灣區一體化。同時,中港邊界將日漸模糊,大灣區居民可隨意進入香港,只要香港不再被視為獨立關稅區,邊界便會隨時被取消。兩地法律及刑事司法制度也會日漸同化,香港的執法部門再也不是完全由特區政府指揮,而是聽任中國公安部以中央駐港部門如中聯辦及國安公署指示,另外廣東省公安廳也會以大灣區警務機構的身份協調包括港澳在內整個大灣區聯合行動。整個大灣區,也會採取共同的經濟政策,以大灣區為整體發展經濟,以及聯繫外國,而非單一一座城市自行制訂經濟政策或接觸外國。當大灣區完成同化後,香港一國一制的過程,便成為事實,再也回不去過去高度自治的時代了。

作者 Facebook: 李伯第之鐘 Li Berty B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