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罷工】醫管局去信員工要求解釋缺勤 員工陣線提供中英範本 籲一致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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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醫護今年二月時發起「大罷工」,促請政府「封關」抗疫,醫管局事後表態將作追究,並在本月 9 日向罷工員工發電郵,要求他們解釋個別日子的「缺勤原因」,如不回覆將視作確認缺勤處理。發起罷工的醫管局員工陣線今(18 日)為會員提供中英文範本,籲會員作一致回應。

醫管局員工陣線指,經過與律師團隊商討及徵求法律意見後,提供中英範本予各會員,以回覆醫管局人力資源部,並提醒會員回覆其聯網的人力資源部時,可同時將副本寄予總部人力資源部、所屬聯網的人力資源主管或聯網總經理,及醫管局員工陣線。電郵中亦只需填寫確實罷工日子,無需填寫假日、年假、病假及其他非罷工日子。

【團結一致,毋懼打壓 – 醫管局電郵回應範本】 就醫管局人力資源部於10月9日以電郵/信件 向各位曾參與罷工的會員發出的「有關缺勤的重要資訊」,本會與律師團隊商討及徵求專業法律意見後,現提供範本予各會員作一致回覆: …

醫管局員工陣線重申,在參與罷工之前,會員已通知上司,罷工期間亦每日根據工會指示向工會簽到,有關紀錄亦已經由工會向醫管局提供。於工會宣布工業行動完結後,會員亦隨即於下一個工作天重返工作崗位。該罷工為按香港法例第 332 章《職工會條例》第 5 條正式登記的職工會所發起的合法工業行動,受法律保障,並非醫管局所指稱「缺勤」。

醫管局員工陣線指出,根據《基本法》第 27 條,香港居民享結社、組織和參加工會,及罷工的權利和自由,符合《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國際勞工公約。醫管局無權以僱員參加罷工為由而即時解僱有關僱員。受法律保障的合法罷工並不構成「無合理原因缺勤」。員工陣線同時呼籲,所有與該罷工相關的事宜,會員可授權並委派工會代為處理及回應,「面對打壓,我們團結一致,以集體行動明志向醫管局施壓」,「讓我們互相依靠著,走過黎明前最黑暗的時代,絕不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