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急推電話卡實名制 9.1 起生效 迫切緊急情況 可無手令要電訊商交用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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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急推電話卡實名制,相關法例 6 月 4 日刊憲,9 月 1 日正式生效,由明年 3 月 1 日起,現有的和新買的儲值電話卡,都要向電訊商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日期,登記限期 360 日,到 2023 年 2 月 23 日,根據諮詢文件,執法部門可憑手令,或在「迫切或緊急情況」下無須手令,要求電訊商提供電話卡用戶登記記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不會透過法例「增加或減少現在執法情況下的權與責」,而所謂「迫切或緊急」是否包括涉及國安法的調查,邱騰華未有否認。

對於實名制會否阻礙傳媒收取匿名報料,邱騰華指將實施的登記制度,「唔需要問個人咩職業,或從事邊類型活動」,所有用戶都是只是提供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資料,要對新聞界作豁免「都無從豁免」。

政府今年一月突然推出電話卡實名制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6 月 1 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決定,立例落實電話卡實名制。邱騰華指,經七星期諮詢,收到十萬份意見,當中七成支持實名制,但亦有持份者對落實細節有意見,所以調整了安排,提高了每個用戶可登記的儲值電話卡數目,由原本建議每名個人用戶,可以向每個電訊商登記 3 張,提高到 10 張,企業上限則為 25 張,以香港目前有 4 大電訊商計算,個人日後最多可以登記 40 張儲值電話卡,企業則可以登記 100 張。

另外,政府亦會延長制度生效後的準備期限,相關法例 6 月 4 日刊憲,預計 9 月 1 日生效,之後電訊商有 180 日準備登記系統。到明年 3 月 1 日,新買的電話卡就要登記,而現有的電話卡登記為期 360 日,到 2023 年 2 月 23 日為止。

迫切或緊急情況可無手令要電訊商交資料

根據政府的諮詢文件,電訊商需建立系統收集和儲存電話卡用戶的個人資料,執法部門可憑藉裁判官手令或在「某些迫切或緊急情況」下不需要手令,要求電訊商提供電話卡用戶的登記記錄。邱騰華指,並無透過立例增加或減少執法部門的權責,安排與目前刑事罪行條例、入境條例等相似,「同以往無特別嘅分別」;至於「迫切或緊急情況」,是否包括國安法方面的調查,邱騰華指要「睇返個條例」,若國安法容許某些情況下可以不需用手令調查,「當然可以行使」相關權力,他又再重申新訂立的法例,和目前執法機構按電訊條例獲得資料的方式、做法和相關保障,「係並無分別」。

有記者關注,落實電話卡實名制後,向傳媒匿名報料渠道會大幅減少;邱騰華指,新制度不會詢問用戶的職業,亦不是針對某一類使用者,而是所有使用儲值卡的人都要提供和目前月費卡類似的資料,亦不會細分類別行業或通訊需要,所以亦不會有傳媒方面的豁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