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陳同佳赴台期限 10.23 屆滿 潘母:逾期絕不求情 管浩鳴稱律師正努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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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23 日)是陳同佳因 4 項洗黑錢罪刑滿出獄一年,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媽媽曾以此作最後期限,指陳同佳如在今年 10 月 23 日前未出發自首,將不會為陳同佳在台灣聆訊中求情。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天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現時最重要仍是取得入台簽證,「同佳的代表律師正努力處理中,希望會有新的進展。」潘媽媽接受《蘋果日報》等傳媒訪問,指希望陳同佳馬上起行,重申為促成陳同佳赴台,願意當中間人、誠意邀請港台雙方促成其事,盼港台兩地警方盡快聯絡她。

潘媽媽在訪問中指,對殺害女兒的疑兇仍逍遙法外感難過,心情低落,她希望港台兩地警方在明日聯絡她,並強調:「逾期絕不求情!」

台灣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劉韋廷早前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表示,如果潘媽媽願意為陳同佳求情,即能獲得被害者家屬原諒,按其法律經驗,陳同佳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機會不大,最終可能被判最高為 20 年的有期徒刑。

在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強調,台北希望能早日還給被害者家屬公道及正義的決心「是明確的」,絕無使用其他議題來交換、交涉的考量。邱垂正重申,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以法,體現司法正義。他又指,陸委會已多次重申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的管轄權及相關權力行使,必須有台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的問題。

邱垂又批評港方這兩天的情緒性發言,凸顯港方對本案消極、推諉、亟欲卸責的態度,形容港府一年多來毫無作為,讓犯嫌繼續逍遙法外,「被害人情何以堪?」他並質問「公理正義何在?港府的責任感又在哪裡?裝睡的人實在是叫不醒。」他要求港府負起應負的責任,還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