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被指咬斷警手指受審 控方引專家指被告行為自願 受驚不會引起咬噬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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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於下午 6:30 分更新,新增下午審訊內容】

去年 7 月 14 日沙田大遊行後,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名警員右手無名指一截遭咬斷。港大應屆畢業生杜啟華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及有意圖傷人等 4 罪,他否認所有控罪今(12 日)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於 L4 樓層向 L3 樓層投擲雨傘、以雨傘襲擊警員背部、用雨傘襲擊高級警司,致其右手無名指骨折;以及遭制服時激烈反抗,咬斷偵緝警長的右手無名指末端,對方翌日進行斷指接駁手術,獲發病假至今年 8 月 31 日,即約 13.5 個月病假。

控方又於引述腦精神科專家余毓靈醫生的報告指,被告咬斷警長手指的行為是自願,理由包括咬噬力量強勁、對右眼區域疼痛作出反應的咬噬反射並不存在、及沒有文獻記載在驚嚇刺激下咀嚼肌會作出咬噬等。

被告杜啟華(23 歲,法律行政文員)被控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共 4 罪,指他去年 7 月 14 日,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襲擊警員 20335 葉卓軒、非法及惡意對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意圖使梁啟業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 7 月 14 日晚上 9 時 40 分,有數百人於沙田區大型反修例抗議後,於新城市廣場聚集,當中有人襲擊於上址掃蕩的警員,群眾向警方投擲水樽、雨傘及其他硬物等,情況混亂。晚上 9 時 53 分,廣場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穿戴黑色口罩、白色短袖恤衫、兩側各有3道黑色條紋的灰色短褲及一雙紅襪,於扶手電梯旁,投擲一把雨傘到 L3 樓層。

控方指被告以雨傘襲擊警員背部、咬斷警長手指

晚上 9 時 54 分,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帶領隊員於廣場 L3 樓層 381 號「LONGCHAMP」外,身穿制服增援。 警員葉卓軒與女警員 19896 掃蕩,葉突然感到背部及頸部被硬物擊中數次。閉路電視及媒體錄像拍攝到被告拾起地上的一把雨傘,襲擊警員葉卓軒的背部。梁子健到達廣場 L3 樓層,看見有同袍於中庭遭群眾包圍,遂走向群眾提供協助,但隨即反被約 20 人包圍,期間梁看見被告手持深色雨傘衝向自己,梁失平衡跌倒,被告用右手抓着梁背心,用左手以雨傘襲擊梁的頭部,梁用右手抵擋,但被告繼續用傘襲擊梁,導致梁右手無名指受傷,被告隨即逃走。

晚上 9 時 55 分,梁子健在 L3 樓層 398 及 398A 號舖「COACH」外追上被告,偵緝警長 54112 梁啟業及偵緝警署警長協助截停被告,他們嘗試制服被告時,對方不斷激烈反抗,梁啟業嘗試叫被告冷靜不果,遂用右手按住對方頭部,嘗試施用「壓點」控制。被告激烈反抗期間,梁啟業右手無名指末端甲床部分遭被告咬斷。

控方專家:被告行為自願

控方又於開案陳詞引述腦精神科專家余毓靈醫生的相關報告,余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咬斷梁啟業無名指指骨的行為是出於自願,理由為咬噬力量強勁,導致遠端指骨基部粉碎性骨折、對右眼區域疼痛作出反應的咬噬反射並不存在、沒有文獻記載在驚嚇刺激下咀嚼肌會作出咬噬、及咬噬的反應時間遠短於辯方腦精神科專家所估計的咬噬時間。

另外,精神科專家鄧偉光於今年 7 月 17 日為被告進行精神狀態檢查,並沒有觀察到拔毛癖、咬指甲、搔抓皮膚等重複或強迫行為,或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而辯方精神科專家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持被告行為屬衝動而非預謀的結論。

警員供稱當晚警推進時「遇到比較激烈嘅襲擊」

控方傳召警員 20355 葉卓軒作供,葉指他 2015 年加入警隊,現時駐守警區,為機場特警,案發時則駐守新界南機動部隊 A2 小隊。案發當日下午 1 時左右,他奉命於沙田進行人群管制,其後被要求前往沙田港鐵站增援,約下午 6 時半,小隊指揮官要求他們換上防暴裝束,晚上約 9 時 50 分,他與同袍位於新城市廣場 L3 層 ZARA 店舖隔壁的橫巷,其後小隊指揮官決定進入廣場,其小隊成員遂向 376 號店舖方向衝入廣場。

葉指他當時看見廣場內有約 200 至 300 名示威者,他向 L4 及 L5 樓層望去,「都見到全部係示威者」,當中有人不停叫囂及粗言穢語,及於高層投擲水樽及雨傘等。葉續指,當警方推進至 LONGCHAMP 店舖時,「遇到比較激烈嘅襲擊」,他當時前方及左邊均有示威者以長傘攻擊警方,他則一直高舉圓盾防衛,及保護其左邊的女警 19896,期間他感受到背後遭人以硬物襲擊 2 至 3 下。

葉又指他見到女警 19896 跌倒後,她曾試圖衝前追截示威者,葉則與另一名同袍拉住女警,「因為前方實在(示威者)人數太多,而警察只係得 4、5 個」,故他們希望同袍可盡量集中在一起,形成一個較好的防衛能力。他又與幾名同袍嘗試後退,以與其他隊員重組。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許紹鼎於庭上播放數段相關的新聞片段及閉路電視片段,葉指畫面顯示一名著灰色短褲的男子,拾起地上的長傘,「向我認為係我自己嘅警員揮動兩下,相信就係呢兩下令我當時背部感覺痛楚」,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DCCC778/2020

被告杜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