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中環歌舞 否認違限聚令受審 質疑女警「歧視我係內地人、咬住我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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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4 月政府就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實施限聚令,有兩名女子被指無視限聚令,於中環碼頭表演歌舞,並吸引三名男子駐足欣賞,遭便衣女警揭發,兩女其後各被票控一項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其中一人不認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己處理案件,她審訊時多番強調當時現場不多於4人,各人之間距離超過1.5米,稱自己是守法好市民,質疑票控她的女警「歧視我內地人、砌生豬肉屈我、唔知係咪前世同我有仇,咬住我唔放、嗰警察哥哥都話今次算啦…」。

不認罪的被告為歐麗花(38 歲),她被控一項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指她今年4月17日於中環9號碼頭一帶犯案。另一名女子楊佳(38 歲)早前認罪,判罰 3,000 元。

控方今傳召女警 25229 姚婷婷作供,她指今年 4 月 17 日晚上 6 時許,與隊員於中環一帶就打擊違反限聚令進行便衣巡邏,期間她發現被告與另一名女子, 於中環 9 號碼頭的延伸範圍內,以麥高峰表演歌舞,附近亦有音響,但指各人之間的距離超過 1.5 米。其後 5 人搬動器材,移至 AIA 摩天輪附近的空地,期間兩名女子繼續表演唱歌,並與三名男子有所互動,輪流唱歌,姚指他們互動期間,彼此距離不足1.5米,她其後上前表露身份,要求兩女出示身份證,並指懷疑她們違法限聚令,將會向她們發出傳票。

被告:問我邊度鄉下   女警:傳票需寫籍貫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盤問女警時,則多番強調自己當時知悉法例要求,及於任何時間內他們都沒有超過4個人,彼此間距離亦超過 1.5米,並指自己係守法好市民,不會明知故犯。她又向女警指出,她曾於沒有使用咪高峰的情況下,呼籲其他人散開及保持 1.5 米距離。女警則表示如被告沒有使用咪高峰呼籲,她會聽不到,但強調她並沒有看到被告曾作出呼籲人群散開的動作。

被告又指,女警當時衝前要求她們出示身份證,被告則表示她已經持有本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是香港人,「但佢都唔放過我,繼續問我邊度鄉下」,她回答指「江西」,被告質疑女警歧視她,「歧視我係內地人、砌生豬肉屈我、唔知係咪前世同我有仇,咬住我唔放、嗰警察哥哥都話今次算啦…」。

女警則否認歧視,並指她詢問被告「邊度鄉下」,是因為她填寫傳票時,需要填寫籍貫。女警又表示她當時看不到被告所指的男警。案件 9 月 30 日續審。

案件編號:ESS108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