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生,我就係上年走過嚟同你打氣嘅人,而家我好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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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馬生你好呀。

我就係上年喺和平紀念碑同你過打招呼嘅人。我喺 Hong Kong Club 門口路過見到你,唔知點解你呆站喺和平紀念碑旁邊。當時建制派同《大公》《文匯》不斷抨擊司法系統,嗰日落緊雨,我見你個背影有啲慘,所以特登行返轉頭同你打氣。

為免觸犯任何妨礙司法公正嘅嫌疑,我冇交代自己身份,冇講任何多餘說話,只係講咗一句「呀馬生你要頂住呀。」講完就立即掉頭。

我係一個溫和嘅人,經常因為依啲「左膠大愛濫情」嘅舉動而被人嘲笑。但當時我仍然對你有啲期待,希望你臨近退休,可以表現得更硬淨。

我好失望同後悔。

二、

「真正的道德議題不是由納粹的行為引起,而是那些『協調』自己去配合,不是因信念而行動的人。」

漢娜・鄂蘭

去年習近平已強調要由「黨領導立法」,「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中共的思維是奉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為師,後者曾譏刺美國最高法院是「法袍貴族」,雙方都崇尚一元的主權不受任何分割和制衡。

施密特的全權/總體國家(totale Staat)理論便是納粹得以實行一黨專政的「法理」基礎。施密特主張國家凌駕法律,因為他別開生面地區分「憲法」和「憲律」。

所有傳統的成文法,包括作為根本大法的憲法,都被施密特降級為等而下之的「憲律」。在他眼中真正至高的「憲法」,來自民族為其生存作出政治上的「敵友決斷」。當各民族「按照朋友和敵人的對立而分合聚散」,便成為「民族的政治統一體」即國家。

施密特揚棄了古典的自然正義,一切法律都是因時制宜的處境法。「敵友決斷」由民族國家的主權所壟斷,從決斷所得的真正「憲法」,不受任何「憲律」約束,因為什麼規範和價值才有效,皆取決於主權的意志。

所以中共和施密特一樣,篤信民族國家的決斷在法律之上,也是法律效力的唯一來源。

除了著名的「敵友決斷」,施密特還有另一重要概念尤適用於當下香港。為了確保一元的「政治統一體」可以有「民主」、「秩序」及「和平」,必須先肅清「國內敵人」—「如有必要就要剔除或者消滅異質」。

「政治統一體擁有巨大的力量……要求國民隨時準備赴死的權利和毫不猶豫地消滅敵人的權利……只要國家是一個政治統一體,這種對國內和平的要求便迫使它處於尚要決定國內敵人的關鍵處境中。」

〈政治的概念〉

施密特在另一篇文章點明 totale Staat 的意義:

「國家不容許在其內部出現敵視國家、阻礙國家或者分裂國家的力量……絕不想讓人在自由主義、法制國家的口號、或者其他名目之下損害它的權力。這樣的國家能夠分辨友與敵……每個真正的國家都是總體國家。」

〈總體國家在德國的進一步發展〉

上文寫於 1933 年一月,同年五月施密特加入納粹黨,協助政權草擬取消分權的法案。

馬生你不是讀「中國特色法學」出身,國安法違反幾多法治原則,其實你心知肚明。香港的真實處境是我們活在 totalitarianism 之下,中共可肆用「主權」的名義取消成憲、另立峻法。

活在這個時代應該怎樣抵抗,是非功過可以爭論,法官難以在判辭點破真相。但仍在判辭引用 “The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are precious and lie at the foundation of a democratic society” 就是自欺欺人。

當極權政府倒台,我們都要向歷史負責,這份判辭會在歷史蒙羞。

三、

「(漢娜・鄂蘭)引用了 Majdanek 集中營一名官員的訪談,這個人承認用毒氣殺人和活埋過人,談話如下。
問:你是否知道俄國人會絞死你?
答:(突然大哭起來)他們為什麼要絞死我?我做了什麼?」

托尼・朱特

很多冷漠且無知的人以為,用納粹比照香港太過誇張。

三年前誰會想到,只是在街上喊一句口號、身上有一張卡片會被警察恐嚇甚至拘捕?為何無數警察、公務員、甚至法官都甘心為一個「言出法隨」的專制政權服務?

鄂蘭解釋「因為那些選擇了較小之惡(lesser evil)的人通常很快忘記他們選擇了惡。」最初接受釋法;繼而附和 DQ;隨之重判公民抗命;接著對送中條例默不作聲;後來指責反抗者使用暴力;最後法治在國安法下淪亡。

反送中運動早期的 6.21包圍警總,雖然保持和平,但在法官眼下依然罪無可逭而要重判嚴刑。我想補充當晚一點見證:一個阿叔揮舞港英旗,是年輕人憤怒地將之搶走並撕毀。

那時年輕人「好傻好天真」,他們心懷善念,以為尊重政府的「底線」會獲得回報,希望在位者願意體察他們。結果我心照明月,明月照溝渠。

過去你們同情過理解過寬容過和平抵抗嗎?香港與德國的墜落是同樣的經過,位高權重的人屈從於政權予取予攜,造成今時今日的伊于胡底。

二戰一直流傳相當刻薄的「黑色幽默」:納粹的軍官多是普魯士貴族出身,而美國的大兵多是鄉下的農民,前者會一邊聽著華格納的交響樂一邊送猶太人入毒氣室。

鄂蘭解釋「惡的平庸」不是真的平庸,很多服從納粹的公務員和法官都飽讀詩書,他們的「平庸」是來自抗拒思考,迴避思考。

鄂蘭的思想源於古希臘哲學,蘇格拉底認為人不會刻意作惡,只會由於無知而作惡。真正的知識(智慧)來自思考,而思考是艱難的。

據悉七一當日國安法落實,某人被捕,負責落口供的警察向她訴苦,全因政府「仆街」香港才那麼慘,他們只是「打份工」,為什麼要針對他們。

那名警察似乎避開加入直接作惡的「防暴警」,留在警署只負責案牘。他內心隱隱覺得不安,但最後還是以「打份工」為藉口放過自己。他不是沒有能力去思考,而是放棄了思考。因為人類一認真思考,即表示他要背負起良知的重擔,並為思考的結果作艱難的抉擇。

最後他選擇繼續逗幾萬蚊一個月人工,藉服從(打份工)之名卸下自己責任,放棄思考而隨眾會讓他輕鬆。

也許來日香港終於有勞改營,他會覺悟而離開,但無數公務員和法官依然會無奈地自願當「案牘的謀殺者」(desk murders)。

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法官在《斷臂上的花朵》提到,昔日狐假虎威的警察在南非光復之後終於要步入轉型正義法庭,與他虐待過的人對質。問到用刑細節,該警察終於忍不住哭。

歷史不斷重覆,有政權當靠山時作威作福;當政權倒台後便裝作無辜。我可以向馬生你擔保,將來他們終於要為過去而受審,一定會艾希曼上身搬出「奉命行事」來辯護。

四、結語

我明白部分人會鬧拙文苛責,唔同人有唔同負擔,豁出去其實好難。

我唔係奢求馬生同所有法官都要捨身取義,壯烈成仁。我都做唔到潘霍華,但仲有其他路可以揀。

反抗納粹嘅年輕人通常都會投身左翼,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就係其中之一。結果佢嘅人生成為悲劇,唔單止親歷二戰嘅毀滅,仲要喺兩個極權下度過一生。佢喺東德晚節不保,寫過詩奉承史太林。

雖然喺極權下要委曲求存,但佢始終傾盡才華同勇氣,寫下不朽嘅名劇《伽利略》,歌頌抵抗教權(極權)嘅英雄,鄂蘭認為佢值得原諒。

本來馬生你同其他法官都有機會令自己值得原諒。就算你地比較保守,都可以起碼尊重合法集會嘅蒙面權利;起碼尊重李運騰法官嘅保釋決定,但係你地選擇放棄咗。*

(*註:一直以嚟唔少人因為工作範疇唔方便,又或者由大陸嚟香港觀摩學習,都要戴口罩參加六四同七一。如果馬生你唔信將來我陪你去一次呀。)

能力愈大,責任愈大,你地嘅身份可以更勇敢又承擔較少代價,你地多一啲啲骨氣,就會少一個人喺極權下受苦。但係馬生你依然選擇妥協直到退休,喺國港法嘅時代即變相等於屈服。

我清楚馬生你比我更有學問更有地位。但我喺盧思位、任全牛兩位律師身上睇到真正嘅高貴,係.真.正.嘅.高.貴。我嘅勇氣萬萬不及,佢地先係我地嘅楷模。

謹請馬生同所有繼續喺終審法院嘅法官大人,請每次頒下判辭前先望一望出面嘅和平紀念碑。前人真係陪上生命,先令香港免於暴政,令香港成為自由嘅應許之地。望住佢地嘅付出,我地一定會有更多勇氣。

最後希望馬生有氣量唔介意我唔客氣嘅批評。將來如果有緣再見,我想親口再講多句:「就算喺極權下我地做唔到潘霍華,起碼要做到布萊希特。」

因為布萊希特有一句話永存我心:「在不法成為合法之處,抵抗便成為義務。」(Wo Unrecht zu Recht wird, wird Widerstand zur Pflicht.)

 

參考文獻:
漢娜・鄂蘭《責任與判斷》
漢娜・鄂蘭《黑暗時代群像》
蔡慶樺《萊茵河哲學咖啡館》
理查德・沃林《文化批評的觀念》
托尼・朱特《重估價值:反思被遺忘的的 20 世紀》
馬西莫・皮戈里奇《跟斯多噶哲學家對話,學習面對生命處境的智慧》
陳宜中〈德意志獨特道路的回聲?— 關於中國「反民權的國族主義」〉
蔡英文〈政治之罪惡與寬恕的可能性:以 Hannah Arendt 的解釋為焦點〉(唔係台灣總統呀……)
卡爾・施密特《憲法學說》
卡爾・施密特《憲法的守護者》
卡爾・施密特〈政治的概念〉(1932 年版本)
卡爾・施密特〈總體國家在德國的進一步發展〉
卡爾・施密特〈議會主義與現代大眾民主的對立〉
蔡宗珍〈德國國家學與國家法學者 — 卡爾・史密特〉
張旺山〈史密特的決斷論〉
張旺山〈國家的靈魂:論史密特的主權概念〉(很抱歉未讀過《政治神學》,相關論述頗依賴張君與穆勒先生的解釋,謹此致謝。)
Jan-Werner Müller《危險的心靈》
(研究施密特的必讀專著,這位靚仔的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也是《解讀民粹主義》的作者。
然而必須補充拙文一處解讀與穆勒先生大異。
據在下粗淺理解,施密特的論述為:人民作為群體(volk)→ 面對危險的殘酷世界 → 民族必須作出敵友決斷 → 民族成為「政治統一體」→ 成為擁有無上主權的民族國家。
據穆勒先生理解,施密特的論述為:國家先於民族存在 → 國家成為「政治統一體」→ 民族形成意識 → 民族與國家達成同一性 → 成為擁有無上主權的民族國家。
在下的理解主要援引自〈政治的概念〉,而穆勒先生的理解則援引自〈法西斯主義國家的本質和形成〉及〈絕對主義〉。
在下學力尚未足以明判是非,純粹敝帚自珍交代讀書心得,倘若未窺堂奧尚希識者莫怪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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