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何君堯作「專家證人」 梁燕城再解「殺無赦」 非指殺人 屬誇大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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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事務律師紀律審裁處早前裁定,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2017年大喊「殺無赦」的投訴不成立,學者梁燕城曾以證人身分解釋「殺無赦」之意。他昨(24日)在其 facebook 專頁表示,他是以「中國文化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聲言最近網上流傳他作為何君堯證人所說的內容,「大多是扭曲不實消息。」他又附上自己撰寫的語言學報告,稱「與報上所講毫不相干。」該報告稱「殺無赦」從當今語意而言,只具「無可原諒」(unforgiven)之意,並不解作「殺害」(killing),只是誇大的表達方式(dramatic expression)。

梁燕城:我是唐君毅、牟宗三學生

梁燕城在其帖文中,自我介紹夏威夷大學博士,研究儒學和易學;他又稱自己是哲學家唐君毅和牟宗三的學生,並已發表逾一百多篇論文。他又強調,自己在何君堯案是以「中國文化專家證人」作證,並非以基督教學者身份。據梁燕城FB專頁的自我介紹,他為文化更新研究中心院長,亦是研究中國哲學與基督信仰專家,曾任浸會大學高級講師、維真神學院(Regent College)中國研究部主任。

梁燕城又在帖文附上親自撰寫、有關「殺無赦」意思的語言學報告,稱內容與「報上所講的毫不相干。」在其報告,他稱「殺無赦」出自文學經典《尚書》、《禮記》,並原為皇帝所用,意指「殺害且不作赦免(killing without pardon)」。他續稱,「殺無赦」當下會被視作「文言文」,該字在五四運動後並非在現代語言通用。

梁燕城續說,當今人們使用「殺無赦」一字時,通常是誇大表達方式(dramatic expression),並指出皇帝早不存在,「殺無赦」原意不能套用於當下。他又以荷李活電影《Unforgiven》(1992)舉例,稱其台灣片名為《殺無赦》,因此人們今時今日使用「殺無赦」時,多只為詮釋「無可原諒」之意,並非「殺害」。

梁燕城亦在報告指,人們需明白廣東話多只用作口頭交流,並不用於書寫;而香港的口頭語言(verbal language)亦不常運用「殺無赦」。因此,當有人使用「殺無赦」時,多只為強調語氣,就如表演粵劇時所用的字詞般;因此香港人是從粵劇學習「殺無赦」一字。

他又認為,如今在香港語境,「殺無赦」是指出如果有人做錯事或犯案,他們因此受到審判(judgement),行為「無可原諒」需要被懲罰。

It is use in a dramatic way just like in the Cantonese classical opera the meaning of this phrase in the modern context would never mean an emperor wants to give an order to kill. After the last Ching Dynasty of 1911, it is no emperor at all. The new meaning in Hong Kong’s context, should be if somebody do something wrong and commit a crime, they will face the judgement according to their wrong doing or evil behavior. This behavior cannot be forgiven and need to be punished.

(梁燕城原文)

有網民留言批評梁燕城「淡化中譯英的解釋」,並只「反映對香港廣東話文化的無知」;有人亦斥責梁燕城,「最離譜就係乜基督徒身份可以話分割就分割嘅咩????」

何君堯及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等人,曾於 2017 年 9 月在「革走戴耀廷吶喊大會」上發言,曾樹和當時大喊港獨者應「殺」,其後何君堯附和「無赦」,更指「啲人(港獨份子)唔殺咗佢做乜」。

何君堯去年在元朗 721 事件中,被拍攝到與白衣人握手,令外界譁言,多名英國政界人士包括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 (Luke de Pulford),促成其母校安格里亞魯斯金大學褫奪其名譽博士學位;同時律師管理局亦接獲投訴,指何君堯涉違反管理局專業標準或要求,當局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