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處處長鄧炳強下午見記者,交代去年本港治安情況,他透露去年有 45 名警員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較 2019 年 24 宗增加了近 9 成,鄧炳強指非常重視警員操守,對違法的人一定會採取行動,他更一度稱「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後來澄清他「可能講得唔清楚」,他的意思是警員更需要「知法守法」。
鄧炳強指,一直非常關注警隊誠信,去年被捕的 45 名警員中,超過 8 成個案是警方自己拘捕的個案,作為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亦令其他警員蒙羞,其中兩宗涉及警員的刑事案已經涉及 13 名警員,警方一定會詳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