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女被指用雷射筆襲警 警作供不敢完整講「光時」口號 稱或觸犯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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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萬聖節有網民在中環發起「哈囉喂狗官面具夜」,抗議《禁蒙面法》,期間爆發警民衝突。22 歲女子被指以雷射筆照射警員雙眼,她否認襲警及非法集結等三罪,今(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報稱受襲的高級督察劉嘉昇供稱,將被告及雷射筆交給女警處理後,才察覺自己雙眼不適、眼乾,及多次下意識揉眼,但沒有求醫。控方在庭上播放警方當晚攝錄片段,又向劉詢問旗幟上字句是甚麼,劉聞言表現遲疑,指相關字句「有機會觸及國安法」,其後稱:「光復香港,時代……跟住係革命兩個字」。

被告黃倩欣(22 歲,無業)被控襲警、參與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三罪。控罪指,她於去年 10 月 31 日,在中環畢打街及皇后大道中交界,襲擊高級督察劉嘉昇、與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黑色口罩。

報稱受襲的高級督察劉嘉昇在庭上供稱,當時他駐守港島總區機動部隊第三隊指揮官,案發當晚有過百人聚集在中環畢打街及皇后大道中交界,戴上面具抗議《反蒙面法》,有人叫囂及講粗言穢語,故他到場進行設置防線及人群管理。

劉稱,晚上 9 時 20 分,在場市民多次無視警告及堵塞道路,他發出非法集結警告,指揮傳令員舉起藍旗。期間他看到戴黑鴨舌帽及黑口罩的被告,用雷射筆射他雙眼及臉部,遂撲前將被告截停,並拉她入警方防線。被告右手原握著雷射筆,被截停後將其扔在地上,劉隨即檢取並試用,發現能射出綠色光束。

警作供:遭照射後感眼乾不適

劉形容,被雷射筆照射時,感覺像沒戴太陽眼鏡情況下,直接望到太陽。他將被告及雷射筆交給女警 6906 處理,才察覺自己雙眼不適、眼乾,及多次下意識揉眼。

控方又播放警方當晚攝錄片段,向劉詢問旗幟上的字句是甚麼。劉聞言表現遲疑,指相關字句「有機會觸及國安法」,其後稱:「光復香港,時代……跟住係『革命』兩個字」。

辯方質疑涉案路段是蘭桂坊的出入口,警方封鎖上述地點,影響真正想慶祝萬聖節的市民。劉否認辯方所述,「我代入慶祝萬聖節嘅市民,(佢哋)聽到警方呼籲,正常都會離開上址,唔係繼續聚集同叫口號。」劉又指現場有人揮動政治口號的旗幟,但不排除很小部分市民是想慶祝萬聖節。

辯方質疑認錯人 警指被告事後欲逃離現場

劉續指收到情報,稱示威者會進入蘭桂坊破壞,故封鎖案發路段,惟住在蘭桂坊的居民仍獲准進入,又稱「如果警方唔去處理,會變成另一次 1993 年蘭桂坊人踩人慘劇」。他稱警員遭市民辱罵,例如「你老婆畀人強姦」、「死黑警」等侮辱性言語,但沒有留意現場發生肢體衝突。

辯方詢問劉遭雷射筆照射後,有否做出「擰轉面」及瞇眼等反射反應。劉稱印象中沒有,事後亦沒有求醫。辯方質疑劉認錯人,劉回應指被告照射他的時間不長,他衝出防線後,看到被告與其他示威者轉身欲逃離現場,惟被告遭後排示威者阻礙,而他認為被告是施襲者。辯方質疑被告可以因害怕警察而逃走,劉稱有可能。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ESCC24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