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港發營商警示 林鄭︰以偏概全、不能坐視不理 律政司︰非文明國家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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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當地時間周五發布香港商業警示,警告國安法下在港營商有風險。繼港府今早(17 日)發聲明後,行政長官傍晚亦發聲明回應指,美方的「商業警告」充斥以偏概全和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令人震驚,「絕不能對此等錯誤言論坐視不理」。另外,律政司、財政司、商經局等亦相繼發聲明維護《香港國安法》,批評美方行為荒謬、毫無理據。

林鄭月娥︰絕不能對此等錯誤言論坐視不理

林鄭月娥指,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全球大部分國家的憲法列明,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因,通過立法限制部分基本個人權利和自由。她指,美國當局亦多次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合理化影響其他國家、企業及個人的決定和行動,「我們難以想像,仍會有人未察覺美國正採取明顯的雙重標準」。

她表示,國際社會已公開表明反對美國干預中國內政,絕大部分港人是愛國和擁護「一國兩制」的,她指,在《國安法》實施以前,與外部勢力有關聯或被外部勢力煽動的「暴徒」,以支持民主為幌子,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港府正依法行動,任何政府不能,亦不應妨礙相關法律程序。

她又指,香港繼續是開放和自由的經濟體,企業在港營商的信心沒有絲毫動搖。她敦促美國當局以誠實、公平態度看待香港事宜,又認為美國不應以所謂「商業警告」,威嚇在港發展的美國企業及個人,應考慮如何促進互惠互利的關係。

律政司︰單邊強制措施違法「不是文明國家所為」

律政司聲明指,《香港國安法》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慣例,很驚訝有西方國家對《香港國安法》展開無理攻擊,故意誤導國際社會。律政司指,律政司檢控人員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本港法官是經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在處理涉及《國安法》的案件時,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務,指定法官的安排「絕無損害香港特區一直備受尊崇的司法獨立」。

律政司又指,在國家主權及不干涉原則下,制裁只適用於極為有限的情況,例如針對恐怖主義或核武擴散相關的問題,並應透過適當平台,如聯合國安理會實施,認為「其他所謂『制裁』屬於『單邊強制措施』」,與國際法和聯合國框架相違背,亦違反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不是文明國家的所為」。律政司認為,中央採取反制措施是合法,亦為國際法所接受。

財政司︰制裁不會對本港機構造成任何本地法律責任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應美國商業警示時則指,《香港國安法》鞏固了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重申所謂「商業警告」,「實屬荒謬和毫無理據」。

 陳茂波表示,《香港國安法》自去年七月實施,過去一年的財經數據顯示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沒有因此動搖,金融業發展暢旺。他指,港府正積極與上海、深圳監管機構確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和「債券通」南向通的執行細節,進一步擴大深化兩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為本港金融界開拓客源和業務空間,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

陳茂波重申,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國對 7 位中聯辦副主任實施所謂「制裁」,指出外國政府單方面實施所謂「制裁」不符國際法,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不會對本港機構,構成任何本地法律責任。

商經局︰大部分商界人士對營運環境態度正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美國發出的所謂「商業警告」是粗暴干涉香港事務,違反國際商務慣例,「所謂的警告由一己利益出發,不但偏頗,亦充斥雙重標準,罔顧事實根據。」

邱騰華指,港府一直着手協助企業了解《香港國安法》,大部分商界人士對現時營運環境保持正面,除非企業違法,否則《國安法》不會對他們的經營構成影響,強烈反對美方既充斥雙重標準且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

邱騰華引述香港美國商會表示,香港在連接中外貿易和金融流通上,是關鍵而充滿活力的促成者,他認為這類評論是最好的印證。他又指,企業和商界對「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當感興趣,商界領袖的言行說明香港的營商環境不但沒有隨着《香港國安法》落實而被削弱,反而變得更為壯大。

保安局︰美方扭曲事實 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隨後晚上亦發聲明指,美方對《香港國安法》發表極為誤導和錯誤的言論。鄧炳強指,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必須採取措施防範,《香港國安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執法部門根據證據依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保安局指,美方利用不同事件和藉口,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中國和特區機關肆意攻擊,有關指控缺乏事實基礎,「純粹是扭曲事實,欠缺可信證明」所謂「制裁」和「商業警告」是「完全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