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非法集結案主控 David Perry 換人 湯家驊:英國破壞法律原則 失望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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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前年黎智英、李柱銘被控非法集結一案,律政司昨 (20 日) 發聲明指,決定委聘另一本地律師,去取代原任主控的英國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英國外相藍韜文早前直言,David Perry 接辦案件,令人覺得唯利是圖(mercenary)。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21日)則在港台節目指,對英國政界的批評感「非常憤怒」,並認為英國正刻意破壞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呢啲悲劣嘅政治手段,老實講由英國嘅官員作出,係令人非常詫異。」

湯家驊指,英國的手法是「政治手段」,以暗地向香港法官施壓。他對英國感非常憤怒,不滿英國經常自稱崇尚法治,近年卻多次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法治。他說不明白英國為何要這樣做,質疑英國是為證明本港一國兩制失敗、法治已死而自圓其說。

湯家驊稱,他不相信任何海外大律師來到香港辦案時,會受唆擺去做違反法治的行為。他又形容本案「唔係咁難」,只不過涉及知名度較高的人,不明白為何港府需大費周章、到英國外聘「頂級資深大狀」。他續說,以前許多英國御用律師來到香港辦案時,其實表現平平,並不「咁叻」。

湯家驊表示,曾蔭權出任特首時,David Perry 早是港府的「愛將」,事無大小都會找他辦案;近年港府則甚少外聘英國的資深大律師。他說,David Perry 所辦理的案件,其實本港有許多資深大律師也有足夠能力去辦理。

湯家驊:法律具「平等對壘」原則     望秉持《普通法》的國家尊重

前英國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早前在英媒《The Telegraph》撰文,批評本案為政治檢控,並指出即使大律師需遵從「不得拒聘原則」(cab-rank rule),這卻不適用於外國政府的指示。被問到對「不得拒聘」原則的看法,湯家驊則說,「我唔評論英國嘅制度,正如我唔希望英國評論我哋嘅制度」。他續說,「如果佢哋(英方)認為不得拒聘原則不適用於海外,呢個就佢哋話事囉。」

他又提及法律有「平等對壘」原則(equality of arms),以確保訴訟雙方有比較平等的「火力」,「唔好一方有御用大律師,另一方無律師代表」,並認為這比「不得拒聘」原則更重要。他說,希望所有秉持《普通法》的國家能尊重這原則,「唔好將政治擺喺方程式(既定程序)裏面,去影響法治嘅基本原則。」

英國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 曾獲聘於許仕仁案及曾蔭權案擔任主控官,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驚訝 David Perry 的聘任在英國引起「不公平、偏頗的攻擊」,但未有說明是誰提出解聘。律政司的聲明則指, David Perry 關注有關「壓力」及強制檢疫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