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時代】梁晃維袁嘉蔚鄭達鴻岑敖暉勢失區議員資格 岑:完全扼殺異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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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公布建議修例訂立 DQ「標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明,修例通過後,在去年原訂立法會選舉中被選舉主任 DQ 的 4 名現區議員,梁晃維、袁嘉蔚、鄭達鴻和岑敖暉,「會失去區議員個資格」。鄭達鴻批評,政府扭曲一直以來市民對參選資格的認知,顯示政府已不容許任何異見人士。梁晃維則指,自政府去年 DQ 其立法會參選資格後,已有覺悟其區議員職位亦會被 DQ,批評政府是終身剝奪反對派政治權利。

東區區議員鄭達鴻稱,至去年 8 月被 DQ 以來,已有心理準備區議會議席亦會 DQ,但未能判斷是以甚麼方法,他又質疑曾國衛的說法,是否代表條例有追溯力,「如果有追溯力,咁其他區議員之前言行,會唔會由監誓人又要去審過呢?」他形容,對法例邏輯感奇怪,亦對因此而 DQ 自己感詫異。他又批評政府今次引入「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扭曲市民對參選資格的認知,「今次修訂,其實無論中央又好,香港政府又好,都不容許任何異見人士,係香港選舉制度再次成功獲得參選及被選嘅權利」。

梁晃維:任何選舉不再容納反對派

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認為,被 DQ 亦是意料之內,「我會繼續服務中西區市民,都會繼續服務香港,直至最後一刻。」他表示未來會繼續留在公民社會,為市民發聲。他指,當日被 DQ 參選立法會選舉時,已有覺悟自己已被終身剝奪政治權利,「香港將來任何類型嘅選舉,都唔會再有空間容納到反對派,而家進行修例,只不過完成佢當時已經決定咗嘅政策。」

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則指,被 DQ 是意料之內,「而家只係有個更確實日子」,她亦預期被 DQ 的區議員不會只有他們 4 人,因為政府已無所不用其極扼殺所有異見者的發聲空間,作為香港人,受國安法、DQ 等威脅,已經是維護自己權利「要冒嘅最低風險」;她又批評新法例之下被 DQ 的人,所謂 5 年不得參選只是虛言,「佢覺得你唔係維護國家忠誠愛國嘅人,可以話係終身被剝奪參選權利」,以她自己為例,若被 DQ,5 年不能參選是由那個時刻起計算根本混淆不清,她已預計不會再有機會參與任何選舉,而其他「倖存」的區議員在宣誓後面對被 DQ 的風險亦很高,「係咪要所有人封口?」

荃灣區區議員岑敖暉則在 FB 回應稱,「封殺到底,完全扼殺異見者的空間,意料之內。」他又指,儘管結局已定,會謹守崗位,履行職務至最後一刻。

政府提出《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除《基本法》第104 條下包含的公職人員(即特首、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以外,區議員均必須宣誓。

條例將訂明,如律政司司長認為,立法會議員、區議員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即可提出法律程序,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會暫停職務,直至法院有裁定。條例草案提到,若被裁定拒絕、忽略宣誓或違誓者,5 年不得參選行政長官、立法會選舉、區議會選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更明言,若修例通過後,在去年原訂立法會選舉中被選舉主任 DQ 的 4 名現任區議員,梁晃維、袁嘉蔚、鄭達鴻和岑敖暉,由於他們過去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咁會失去區議員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