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及英保守黨人裴倫德等 擬在英國向多名英籍港警官提私人檢控 名單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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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聯同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等,計劃向多位英籍高級香港警務人員提出私人檢控,他們要為涉嫌干犯的酷刑罪答辯,目前正呼籲公眾提供進一步證據,以及成立訴訟基金。

今次提出檢控的國際團隊,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研究員裴倫德,今日(10日)將於網上總結這數位英籍高級警務人員的初步調查,並計劃就他們涉嫌干犯的酷刑罪行提出私人檢控,稍後本網將有報道。

團隊已委託 Edmonds Marshall McMahon 律師行,通過訴頌追究有關英籍警務人員,直接或間接對民運示威者施加酷刑的刑責,團隊於現階段不會透露有關被控訴警務人員身份。

指控香港警察涉性侵和強姦被捕示威者

由律師及不同界別人士和組織組成的團隊指,香港警方對民主運動示威者使用的暴力行為,已達「荒誕」程度,幾乎在每場大型示威活動,都看到示威者及路人遭警察毆打,警方往往使用不合理的武力,例如用腳踩被捕的示威者頭部,或者使用「膝蓋跪頸」等違反人權及國際警務標準的方式對待被捕人士。在拘留期間,被捕人士受到警方殘酷及不人道待遇的例子多不勝數,部份甚至涉及性侵和強姦,團隊認為這些例子都只屬「冰山一角」。

團隊又指,香港警隊自 1994 年起再無招募外籍人員,不過主權移交前招募的英籍警官,現時仍在指揮架構中處於領導位置,現時香港警隊 6 名總區指揮官中,有三名為英籍警官,「這批英籍警官在北京下令的鎮壓中擔當主要的指揮角色,非但沒有為所作的不當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相反更獲得連環晉升。團隊希望以私人檢控的方式向這些代替政權壓迫人民的人證明,他們同樣要受法律的約束」。

團隊確立有英籍警員直接參與酷刑

在警暴至今未被法律制衡之下,團隊認為追究警暴的唯一方法,是通過受英國普遍管轄權覆蓋的罪行,包括酷刑罪,對英籍香港警務人員提出私人檢控。經廣泛調查後,團隊已初步確立了,有英籍警務人員直接參與對示威者施加酷刑的證據,現希望能取得更多證據,以立案正式提出檢控。

團隊呼籲公眾,就去年 6 月 12 日中信大廈事件,以及在警察拘留期間中受到的虐待,包括身體及心理傷害、性侵等暴行提供證據,稍後團隊將公佈保密平台以收集證據,作供者身份將被保密,團隊亦為訴訟發起眾籌,希望籌得 20 萬英鎊以支持訴頌,呼籲公眾支持。

於《國安法》在港生效前離港、現身處英國的羅冠聰表示,在現行的體制內,已沒有可以制衡香港警務人員向市民施暴的機制,因此必須在國際層面,用盡辦法令警方受到應有制裁,「我希望各位都可以將相關案件的資訊交到團隊手上,利用司法程序阻嚇警暴。」

裴倫德指,港人正承受著巨大痛苦,而最痛之處在於肇事者未有被追究責任,他在翻看過數百小時的錄像和書面證據後,他認為英籍警官在殘酷對待和壓迫港人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英國承諾過會維護香港人應有的權利,如果這不能擴展到讓本國公民為自己的罪行負責,那根本不算什麼承諾。」

裴倫德:英籍警官在殘酷對待港人發揮了不可或缺作用

翻查資料,現時警隊中最高級的三名英藉警官的官階都是警務處助理處長,包括西九龍總區指揮官陶輝(Rupert Dover);前機動部隊學校校長、水警總區指揮官莊定賢(David John Jordan),以及新界南總區指揮官黎德禮(Patrick Laidler)。而在反修例運動中,在 6.12 驅散行動中曾指揮警員向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射催淚彈的時任水警總區警司薛鎮廷(Justin Shave),現時剛獲晉升為高級警司。

有份促成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遭安格里亞魯斯金大學禠奪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的裴倫德,今年 5 月初曾於 Twitter 發文,點名指陶輝、莊定賢及薛鎮廷三人為香港警暴的「要犯」(key prepetrators),促請英國政府調查英國國民在香港涉及警暴問題,並透露正就此構思法律行動,呼籲港人提供相關警暴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