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退出國際律師協會 協會曾譴責國安法大搜捕 交會費須信用卡或銀行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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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最新的行政會議個人利益申報顯示,她刪去國際律師協會(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會員,意味已退出該協會。去年《港區國安法》通過後,IBA 曾發聲明指違背法治,本月中亦再發聲明譴責警方搜捕 53 名參與及協調初選的民主派人士。

翻查 IBA 資料,會員須每年付費續會,可透過信用卡、銀行匯款或支票付款,正受美國制裁的鄭若驊,或因銀行服務受影響而無法以協會指定的方法付款,惟未知她是否因此原因退會。

IBA 回覆《立場》查詢指,未就早前的譴責聲明收到鄭的反對意見,而基於私隱不會討論會員身份事宜。被問及鄭退出會否影響 IBA 的工作及香港地位,協會稱其工作由成千上萬會員推展,未正面回應。

律政司回覆《立場》,指律政司司長已申報個人利益,沒有進一步補充。

行會秘書接鄭通知 刪 IBA 會員身份

行政會議秘書處按鄭若驊通知,本月 11 日修訂鄭的個人利益申報,刪去「Member of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國際律師協會會員),意味鄭已不在是該會會員。翻查資料,鄭 2018 年 1 月上任律政司司長的首份申報,已表示自己是該會會員。

IBA 每年都會舉辦大型國際法律交流會議,鄭若驊 2019 年 9 月亦曾赴韓國首爾出席年會活動及發言;加入政府前,鄭 2010 年亦參與過 IBA 年會,並在國際仲裁的會議上當講者。

IBA 一直關注香港人權、法治情況。去年 4 月,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大律師吳靄儀等 15 人被捕,其後被控涉嫌於 2019 年 8 月及 10 月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IBA 與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協會等 4 組織發聯合聲明,嚴正關注及促請當局撤控。

本月初,警方大規模搜捕 53 名參與及協調初選的民主派人士。IBA 發聲明譴責,批評警方行動打壓香港本身獲《基本法》、國際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自由。(IBA 網站截圖)

屢就本港法治人權發聲 曾指《國安法》違法治

去年傳出北京就《國安法》立法的消息後,IBA 6 月與數十個香港及國際組織聯署,去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要求摒棄立法。及至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後,IBA 7 月發聲明指立法違背法治及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政策。

本月初,警方出動一千警力,大規模搜捕 53 名參與及協調初選的民主派人士,IBA 再發聲明譴責,批評警方行動打壓香港本身獲《基本法》、國際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自由,又表示關注因協助處理 12 港人案,而遭內地當局取消律師資格的盧思位和任全牛。

《蘋果日報》上周刊出 IBA 執行總監 Mark Ellis 的書面訪問,他指《國安法》反映北京正試圖加速並惡劣地影響香港,除非當局大幅改革該法律,「否則國際社會應該考慮對中國政府採取集體反制行動」。

不過,行會秘書處本月 11 日按鄭若驊通知刪去其 IBA 會員身份,而 IBA 是在鄭申報退會的數日後,才發聲明譴責大搜捕。

會員需網上繳費或銀行過數續會

按 IBA 會章及網站簡介,個人會員必須每年付費續會。協會每年 1 月會發出繳費單,而續會費用隨會員參與的委員會數目而有所不同。如無及時繳費,經執行總監指示,可暫停會籍及驅逐出會。

IBA 網站的「2021 年續會指引」及常見疑問部分註明,會員可透過 4 種方式付款,包括以信用卡、扣帳卡(debit card)網上付款、以繳費單安排銀行過數,或以支票付款。

不過,鄭若驊在內的多名中港官員正受美國財政部制裁,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被禁止與他們有業務往來。特首林鄭月娥曾稱因被制裁而沒有銀行戶口,需改用現金出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曾稱被局部暫停銀行服務,意味鄭若驊亦可能因受制裁,未必可透過 IBA 指定方式付費續會,惟未知鄭是否因此退會。

前銀行法規部門調查主任、民主黨區議員盧俊宇解釋,如某人被美國制裁,銀行不能與其往來,即該人士將不能開設支票戶口,亦不能使用與銀行或財務機構有關的信用卡。至於電匯,盧指銀行一般會查核進行電匯人士的身份,故受制裁者亦難以使用。

那麼受制裁者可否借用他人信用卡或銀行戶口繳費?盧俊宇就指如有人為其繳費,亦會面臨被美國制裁的風險,因此未必可行。他補充,國際機構如發現有會員被制裁,亦可能要主動中止其會籍,以免被牽連成為被制裁對象。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2019 年 9 月在韓國首爾,出席 IBA 年會期間,在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合辦的早餐會上,以「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作為國際法律樞紐的獨特角色」為題發表演說。(政府新聞網圖片)

IBA:無就譴責大搜捕接鄭提反對

《立場》向 IBA 查詢鄭是否主動退會等問題,協會周一(25 日)回覆指,未就早前的譴責大搜捕的聲明收到鄭的反對意見(not aware of any objection received from Ms Cheng.),而會員可主動公開會員身份,但協會基於私隱不會討論。

被問及身為律政司司長的鄭若驊退會,會否影響 IBA 的工作,以及香港於國際法律界的地位,協會未正面回應,僅稱其工作由成千上萬會員推展,個人退會亦應循此角度理解(The work of the IBA is conducted by many thousands of individuals who may/may not reside in the country that is the focus of their work. The loss of any individual member’s contribution to this work needs to be seen in that context.)。

《立場》周二(26 日)向律政司查詢,鄭若驊退出 IBA 的原因、是否自願退出,以及是否與受美國制裁無法繳付會費有關等問題。但律政司於同日下午約六時回覆時,沒有提及鄭退出 IBA 的原因,僅指「律政司司長作為行政會議成員,已申報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沒有進一步補充。」

採訪:陳信熙、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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