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不點名斥《華爾街日報》「斷章取義」 指亞洲互聯網聯盟未提及有成員計劃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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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早前指,由 Google 等國際科技巨頭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上月私下去信港府,警告當局如繼續推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或停止在港提供服務(另見報道)。政府今晚(6 日)發新聞稿,不點名回應有外國媒體「以斷章取義的報道混淆視聽」,指 AIC 的信件中並沒有提及個別互聯網成員的取態,亦沒有提及成員有撤離香港的計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有外國媒體」於 7 月 5 日刊登報道,指數間互聯網企業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擬議修訂表達關注,並私下去信警告特區政府,指該等企業為避免旗下員工,須為用戶發布的資訊負上刑責,可能會停止向香港提供服務。局方稱,聯盟已將其致私隱公署的信件,上載至其網站,但信中沒有提及個別互聯網企業的取態,亦沒有提及其成員有撤離香港的計劃。

局方又指,聯盟已就此澄清,而政府發言人則強烈反對,外國媒體「以斷章取義的報道混淆視聽」。政府發言人重申,修例只涉及打撃「起底」行為,和賦予私隱公署執法權力,罪行範圍界定清晰、具針對性且目標明確,並已在保障私隱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合適平衡。

對於「亞洲互聯網聯盟」是否提到成員會否撤離香港,以及對《華爾街日報》報道的回應,亞洲互聯網聯盟早前回覆《立場》查詢僅指,協會代表超過 15 家公司立場,信件只是表達修例的關注,未有提及個別公司,不應把行業的看法,與個別公司拉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