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朵拉洩密文件】梁振英:子公司股權持有、變動不必申報 辭董事不一定馬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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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參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最新的「潘朵拉文件(Pandora Papers)」洩密文件調查,首次從文件中證實前特首梁振英在任內,透過兩間離岸公司,迂迴持有一間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的三成股權,並以 20 萬英鎊(約 230 萬港元)出售(詳見報道)。梁振英今日(4 日)在 Facebook 回應報道,指本網「炒作」他出任行政長官時的申報情況。他稱,申報制度的要求是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下面的各級子公司的股權持有及股權變動不必申報。」

他表示,當年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權,亦將所有股權由放入由專業人士管理的信託,自己則不行使作為股東的決策權,包括日本的公司。

至於被指上任後兼任戴德梁行日本公司董事逾一個月,直至政府公布官員利益申報當日,他才辭任。梁振英解釋,由於各地各公司辭任董事的法律及合約手續不同,提出辭任董事在法律上不一定馬上生效,重申自己「就任行政長官之前,已經啟動所有辭任程序。」

梁振英稱,《立場新聞》的報道有誤導成份,已交給律師處理。

梁振英之後再在 facebook 提到,《基本法》第47條規定的,是「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基本法的要求是「就任時」申報,不是經常性申報,也不要求在財產有變化時申報,「這規定十分清楚,但是又有人斷章取義,再拿出來炒作。為什麼?」

梁振英晚上 6 時再在 facebook 指出,律師將向《立場新聞》發信追究,「舉例說,24年來歷屆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工商界人士不少,資產豐厚,有哪位議員名下公司的子公司出售或買入資產有申報?沒有!因為制度沒有這個要求。」

梁振英早前無回覆 ICIJ 的查詢。《立場》上周四(9 月 30 日)透過前任特首辦向他查詢,截稿前亦未獲回覆,直至報道刊出後,在今日早上才在 Facebook 回應事件。

【梁振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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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由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統籌: https://www.icij.org 
更多 ICIJ 調查報道,可參閱:https://www.icij.org/investigations/pandora-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