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大搜捕】林鄭斥外國政府「雙重標準」 無視中國國家安全 盈富基金事件顯「霸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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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上週三(6 日)「大搜捕」,拘捕 55 名去年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多個外國政府都發聲明,批評特區政府以《港區國安法》打壓異見,政府繼 10 日發聲明回應後,特首林鄭月娥今早(12 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批評外國政府對今次事件抱持「雙重標準」,質疑他們是否要無視中國和香港的國家安全,又指當局只是按照《港區國安法》依法行事。林鄭月娥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出現部分人因抱持某種政治理念而免受法律制裁,否則這並不符合法治精神和核心價值。

另外,林鄭又被問到盈富基金(2800)管理人,美資「道富環球管理」宣布不再對受制裁的中資公司進行新投資,林鄭亦藉此批評今次事件「反映出另一種霸權主義」。

再籲外國政府放下「雙重標準」

林鄭月娥被問到,上週的「大搜捕」是否合理,她就指不會評論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但她對於外國政客,以至政府高級官員對今次拘捕行動的「謬誤」,有幾項原則回應。第一,她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指如果有人認為,某些人只要抱持某些政治理念,或曾經採取過某些行動的人即可免除制裁責任。「咁樣唔係法治精神,亦唔係香港核心價值」,又強調「無人在法律之外」。

第二,她指很多評論都將事件跟被捕人在過往 6 個月不斷抹黑《港區國安法》拉上關係,對此她澄清《港區國安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經過《基本法》18 條的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頒布實施,「所以國安法都係香港法律。既然係香港法律,就當然係有法必依,如果唔係法律就會形同虛設。」

第三,她指在過往反駁外國政府的聲明已經提到,特區政府希望外國社會一方面應尊重每個國家跟地區的內部事務自主權,亦希望他們能夠放低「雙重標準」,「因為往往佢哋處理中國事務,香港事務時,都係用跟他們處理國內問題態度不同的標準去評論。」

質疑外國無視中國國家安全

當被問到外國評論認為上週大搜捕是要消滅反對派聲音,林鄭就再次指外國對香港處理國家安全事務抱持雙重標準,質疑香港人的安全是否就要被忽略,「他們是否認為香港人的安全並不如此重要?」林鄭指,每一個司法管轄區都會有他們應對國家安全事務的方法,別國不應該高舉自己的國家安全,而無視香港和中國的國家安全。

林鄭指出,法律需要用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這亦是法治精神的一部分。她並且重提去年 6 月起發生了「一連串暴力事件」,衝擊市民安全和經濟,但是外國的評論仍然鼓勵相關行為;但當外國出現了國家安全問題,他們卻以迅速和果斷的態度應對,這是另一種雙重標準。林鄭稱,警方每一次調查和執法工作都是「依法辦事」,「法律上無話因為某種政治觀點,某種政治立場,甚至是否支持某種睇法去作出拘捕行動」;但她亦同時指,《港區國安法》清楚說明不能違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國安法的訂立是要做到「防範、制止、懲治」三項目的,「每一方面都係非常重要。」

盈富基金管理人拒再投資受制裁中企   林鄭:美國呈現「霸權主義」

另外,林鄭又被問到盈富基金(2800)管理人,美資「道富環球管理」宣布不再對受制裁的中資公司進行新投資,對此港府是否需要撤換盈富管理人作回應。林鄭就表示,盈富現時已經屬於市場產品,不屬於政府,盈富亦有其自己的管理人。雖然金管局仍對管理人的人事任命「仍然有少少影響力」,但她就指這個議題「比較複雜,唔想喺度講」。

不過,林鄭亦藉此批評今次事件「反映出另一種霸權主義」,抨擊美國以行政命令迫使國內金融機構不准跟受制裁公司進行交易,「實在難以令人明白,點解可以係喺咁重視法治和金融穩定的地方,會作出咁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