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防賄條例走數】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林鄭說法莫名其妙 謝偉俊:走數走得咁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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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15 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表明任內不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條及第8條適用於特首,稱修例會影響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因此「一定走數」。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今(16日)在商台節目批評,林鄭的說法「莫名其妙」,更令市民憂慮行政長官可以超然於法律。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亦在同一節目表示,不明白為何修例會影響憲制地位,特首理直氣壯地表明「走數」,雖然「可愛」但亦有不合理的地方,又形容林鄭「走數走得咁串」。

查錫我表示,林鄭指修例影響特首憲制地位的說法「莫名其妙」,不能理解她的邏輯以及基礎何在。他解釋,特首現時已經受《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規管,不能理解為何條例第四條不抵觸憲制地位,但條例第三條則會抵觸憲制地位。

查錫我:未理解釋條例如何影響憲制地位

查錫我認為,條例第三條的目的只是要公務員避免隨意收受利益,而特首現時根本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條例如何影響憲制地位。特首的說法更令市民憂慮「點解行政長官可以超然於法律,唔受法律管制?」他指,可以透過由中央授權專責委員會,決定修例的條文細節,解決所謂「憲制地位的問題」。

他亦批評,林鄭指回歸廿多年來不少法例削弱行政長官地位的說法,是在為他人扣帽子,法律並非任意通過,說法同樣莫名其妙。

謝偉俊:不太明修例如何影響特首憲制地位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表示,一方面認為林鄭直言走數的做法「可愛」,因政圈很少有性情中人會如此坦言,但另一方面如果「走數走得咁串」,通常理應致歉或有補償措施。他認為特首服務公務員系統多時,理應深思熟慮才把政策寫上政綱,即使政治形勢改變,傳統上亦應向市民解釋原委,如此理直氣壯亦有不合理的地方。

對於林鄭表示修例影響特首憲制地位,他表示:「坦白講,我真係唔太明!可能我級數太低。」但他解釋,可能特首在憲制上代表特區,少不免需要與其他人進行國際交流,因此會接觸到禮物和款待,因此不應受到法律的掣肘。他指,特首除了是一個公務員,同時亦要代表特區,因此「佢嘅地位係要超然少少」。

謝偉俊指,技術上如何做到既不損特首尊嚴,又能防止貪污,仍然有待研究。雖然法律之外,亦有道德的規範,但不及法律的規管穩定,認為現時法律方面規管出現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