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加控違國安法 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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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證實,國家安全處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加控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一項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將於明日(12 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now 新聞引述消息指出,控罪與黎受訪時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有關。

73 歲的黎智英和壹傳媒集團兩名高層,月初被控一項欺詐罪提堂,其中黎申請保釋被拒,目前正還押。黎智英原定下周二(15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高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黎智英下周二向高院申保釋

包括黎智英等多名壹傳媒高層今年 8 月遭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總裁及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本月初被起訴一項欺詐罪,被指涉嫌違契欺詐,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黎智英的保釋,周達權、黃偉強則獲保釋。

被控違國安法第 4 人

港區國安法今年 7 月實施至今,有 40 人被捕,當中被正式起訴的有 3 人,包括在灣仔駕駛插上「光時」旗幟的電單車的唐英傑、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美國隊長二代」之稱的馬俊文。3 人被起訴後,全部遭還押,黎智英被正式起訴後,成為被控違反國安法的第 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