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案】羅達雄所屬事務所發聲明 否認是「官派律師」 稱無義務向家屬傳媒交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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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上週一在內地刑滿被遣返回港,家屬一直未能與他聯絡。惟李宇軒昨日提堂時,卻由一名非家屬安排的大律師羅達雄代表,引起外界質疑羅為「官派律師」。羅達雄所屬的大律師事務所 Olympia Chambers 今日(1 日)發聲明指,已向羅達雄了解,得知他是受到一間私人律師事務所委託。聲明指,羅達雄無責任向傳媒及家屬披露其受指示的詳情,但澄清他並非「官派律師」。

聲明由律師行 Olympia Chambers 的主席,大律師朱奉慈(George Chu)名義發出。聲明指,對於近日部分傳媒報道羅達雄代表李宇軒案件的手法感到十分不滿(deeply aggrieved)。據律師行了解,羅達雄是受一家私人律師事務所指示,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庭上代表李宇軒,完成一個簡短的提訊程序,當事人李宇軒是出於檢疫要求而缺席,「並不是因為任何其他原因」。

Olympia Chambers 的聲明強調,羅達雄無責任告知傳媒或家屬,有關其受指示的詳情,而李宇軒的家屬可以聯絡有關事務律師,了解李宇軒的身體狀況,而由於羅達雄正根據《國安法》下相對新的制度來處理案件,因此他不得不謹慎行事。

對於有傳媒形容羅達雄為「官派律師」,律師行稱感到十分遺憾,重申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批評有關「官派律師」的觀點只是基於質疑和推測,並不是基於證據,現階段不是合理的說法,而是一個「自證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

聲明指,李宇軒的案件下周會再次提堂,屆時正義將可得到彰顯。任何影射羅達雄及委託律師作出未能履行其專業,或在其指定範圍之外行事的說法,均不符合香港及本港法律制度的利益。

當值律師服務︰無收到李宇軒申請

李宇軒返港後,家人指一直未能與其聯絡,由家人聘請的律師亦未能見面。但是案件昨日提訊時,李宇軒卻有律師代表現身,為大律師羅達雄。李宇軒的家人向傳媒表示,並不認識羅達雄,看報道「先知有呢個人」,羅達雄昨離開法庭時僅稱「見過佢(李宇軒)」,但無回應由誰聘請。事件令外界質疑,李宇軒是如何聘請羅達雄為律師代表,甚至有聲音質疑,羅達雄為「官派律師」。

提訊階段現時由裁判法院處理,被告可選擇向「當值律師服務」申請,安排律師代表進行訴訟。不過,當值律師服務回覆《立場》查詢指,沒有收到李宇軒的當值律師代表申請,亦沒有安排當值律師代表李宇軒。回覆亦指,根據紀錄,羅達雄是其中一名願意接受當值律師服務委託的法律代表,相關人士共有 1,027 名。

另外,法律援助署回覆《立場》查詢指,基於法例規定,未經當事人同意不能披露任何資料。

翻查資料,羅達雄曾兩度因違反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遭停牌,過去鮮有代表反修例案件出庭,反而去年曾代表一名「偷拍」罪成的休班警長上訴(詳見報道)。《立場》記者昨日到羅達雄所屬律師樓查詢,但他不在辦公室內,有另一大律師向記者表示羅達雄很少在辦公室,只是律師樓的租客(Tenant),又指對羅達雄代表李宇軒一事並不知情,另外多名專打刑事案的律師亦表示不認識羅達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