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刑恐《東方日報》記者 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黎不自辯不傳召證人 周五結案陳詞

0
30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2017 年參與六四晚會期間,被指在維園內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今日(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亦沒有辯方證人,控辯雙方押後至 8 月 28 日(周五)作結案陳詞。

事主及其同事早前獲批匿名令,分別以 X 及 Y 代名,但匿名令並不包括其仼職機構,只針對身份及個人背景。

事主 X 的同事 Y 今日作供時表示,當日下午 3 時他到達黎智英住所。晚上 6 時半,他帶同相機及攝錄機到達維園,半個小時後,他與事主 X 碰頭,二人在祈禱會附近工作。及後彌撒將近完結,黎智英與李柱銘準備離開,有記者訪問李柱銘,他遂專注拍攝李。

事主同事指黎「好嬲怒咁」

拍攝期間,Y 聽到黎很大聲說話,遂轉身,聽到黎正大鬧事主 X,便立即拍攝。黎及後轉身離開,他便關機,惟幾秒後黎再次轉身鬧 X,他立即開機拍攝。黎再次離開,但不久後第三度轉身鬧 X,他卻未能趕及開機拍攝情況。

Y 稱,他未能聽清楚內容,但「似係粗口」,而黎情神比較激動,「好嬲怒咁」。

Y 在辯方盤問下指,當日下午 3 時他便到黎的住所跟拍,一路「跟車」,跟隨黎到半山,見到他接李柱銘一同到維園。至維園活動完給後,他跟隨黎返回其何文田住所。Y 承認,在 2014 至 2017 年間,《東方》記者經常「跟車」,跟拍黎。

黎曾向警稱「條友近排兜口兜面影我,挑撥我」

Y 作供後,控方播放黎智英於 2018 年 8 月 16 日,在港島總部與重案組警員的錄影會面片段。片中,黎智英稱「東方跟我 24 小時,跟咗 3 年,去邊都跟。一直都冇事,但條友近排兜口兜面影我,挑撥我」,承認曾於案發當日鬧 X「我 X 你老母呀」、「我搵人搞你」。黎智英在警方詢問下解釋「搞」是指「injunction(禁制令)、報警呀、搵律師呀」,又稱「當下冇諗咁多」。

黎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認識」事主 X,因為 X「成日用相機兜囗兜面『嚓、嚓、嚓』…… 成日搞我」,又稱「呢個人呢幾個月好 aggressive (進取)」。黎稱,《東方》記者一直跟拍他,「我冇理,其他人都係出面影咋嘛」,惟「呢條友兜囗兜面影」,強調 X 好進取。

黎又稱,他當日只是衝口而出,「我斯文人,點會用黑社會搞佢,我從來都冇搞過人」,又指他只是「望到佢就鬧佢」,但表示 X 被鬧時沒有在拍攝。

案件編號:WKCC9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