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園燭光仍然光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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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年六四事件發生之後,每一年的 6 月 4 日晚上,都有大批市民去到維園的燭光晚會進行悼念。這種行禮如儀多年來有過爭議,參與人數也有起落,但香港人這種堅持,已經為追求正義與真相賦予了不可磨滅的意義,每一年維園的燭光也已經成為全世界的焦點。對於不少人來說,延續這種燭光,就是延續撥亂反正的願望。今年特區政府以十分可恥的手段令這維園的燭光難以延續,就能扼殺延續了三十多年的願望嗎?

支聯會不獲舉辦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這已經是意料中事。六四事件前幾日,已經有不同的渠道透露政府今年要嚴厲禁止悼念六四,有說當天晚上如果穿上黑色衣物出現在維園,或燃點蠟燭,就會即時拘捕檢控;又說最高刑罰可能高達五年監禁。又說到時會出動七千警力在全港執法。這些說法,顯然是要對市民作出威嚇。到 6 月 4 日早上,曾經在社交平台表示到時會在維園出現點燃蠟燭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警方上門拘捕,原因是宣示一個被禁止的集會。事實上她沒有談到六四集會,也沒有呼籲任何人與她一同出席,政府拘捕及檢控的無理表露無遺,籍此威嚇市民的動機也是昭然若揭。說要去維園、點蠟燭、穿黑衣,這種種做法,究竟違反了什麼法律,是不是也需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這樣的荒謬,究竟是誰造成?

當天中午,警員全面圍封維園六個足球場及草地,在外圍坐着讀報或歇息的市民也被滋擾,個人自由受到嚴重的侵犯。稍後,警察甚至令幾條過海隧道陷於半癱瘓。為求達到阻撓部份人去維園之目的,政府可以說是不擇手段,不惜嚴重干擾全香港全體市民的正常生活。

這種行為充分顯示香港社會經歷多年發展,建立起來的文明標準、行政法則、公權力與個人自由的界線,已經被這個政府嚴重破壞。甚至是莊嚴的法律條文,在政府的舞弄下,也變得充滿不確定性甚至是隨意性。隨意指人犯法,濫用法律條文對市民作出威嚇,甚至不斷濫捕濫控,這是所有極權專制政府的共通點。今天這個特區政府,已經失去了所有解決問題的想像力,就只能訴諸這種粗暴。就如馬嶽所說,「動用七千警力,防範一點燭光。宣示的不是武力,而是怯懦」。

六四晚上所見,銅鑼灣灣仔一帶,仍然有十分多人以他們各自的方式來表達對六四事件的哀思,也以勇敢的態度來面對政府的威嚇及打壓。在連續四十天零本地感染的情況下,政府以疫情為由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眼睛雪亮的香港人都知道是什麼把戲。警方在現場附近一帶還不斷以擴音器呼籲市民小心疫情,不要聚集,警告會檢控,可以說是胡鬧透頂,也虛偽得可笑。在銅鑼灣一帶展示武力、巡邏威嚇市民的那些警員,不時以警告的口吻要市民盡快離開,他們自己大部份都首先違反了限聚令。偶然截停王婆婆這些人物,或只是隨意截停一兩個年輕人,搜查、滋擾、甚至威嚇一番,目的根本不是執法,也不是防疫。

筆者在現場親耳聽到有帶隊的警員大聲向站在路邊觀察的人群說,「你們今天晚上留在銅鑼灣,可能已經違反了國安法」,然後向隨隊的警員跟多一句,「各位夥計,攞定本 599G 票簿出嚟。」這是那一門子的執法行為?前後兩句,充分說明了在場的差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應該執甚麼法,也許根本就無關重要,只是說明了今天這個政府口口聲聲的所謂法治或對市民守法的呼籲,其實就是充滿了虛偽及欺騙性。把防疫及國安法的交叉運用及胡亂運用,其實只是利用所謂法律作政治打壓的工具。六四晚上的所謂防疫,我隨噏出來的所謂國家安全,是什麼貨色還不夠清楚嗎?

香港人把六四的燭光延續了超過三十年,這一點燭光肯定不會就此消失。經過三十年的薪火相傳,這一點燭光就算不能在維園一同點起,也肯定會散落每個社區,散落千家萬戶,散落大部份追求真理與正義的香港人心上,政府再出動十倍甚至百倍於七千的警力,都沒有能力把這點燭光撲息。以威嚇及暴權不讓燭光在維園點起,結果是讓燭光在人心、在社區、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在歐盟駐港辦事處燃點起。也令以延續維園燭光為目的的更多點燭光,在世界各地也紛紛點起!所謂七千警力,所謂嚴正執法,所謂防疫,所謂外交部的譴責,所謂國家安全法,全部都變成了紙老虎。香港人超過三十年的堅持,不但沒有因為今年不能在維園舉辦燭光悼念晚會而成為歷史,反而是把那一段歷史更清楚地向全世界揭示,其光芒肯定會延續下去,也只會更明亮!

 

原刊於《蘋果日報》作者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