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撤銷終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委任 特首辦:施官請辭 無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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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在下午 1 時 35 分更新,補充特首辦回應)

政府今日(18日)刊憲公布,特首林鄭月娥自本月 2 日起,撤銷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的委任,較原定的委任期時限提早約兩年結束。特首辦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指出,施覺民在本 月 2 日行政長官提出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因此行政長官按有關法例撤銷施覺民法官的委任,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

至於司法機構則暫時未回應查詢。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 7 月按照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建議,將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任期延續 3 年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今次撤任比原訂的任期結束期限提早近 2 年,過去鮮有非常任法官任期未屆滿被撤任。

終院共有 4 名香港非常任法官,原本連同施覺民在內,共有 14 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中施官等 4 名法官來自澳洲。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都是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終院網站目前仍將施覺民列入海外非常任法官之列。

2013 年任終院非常任法官    新南威爾斯前首席法官

現年 74 歲的施覺民於 2013 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於 1946 年在波蘭出生。他在澳洲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自 1980 年起,他以大律師身分執業,並於 1986 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施覺民法官於 1997 年署任新南威爾斯副檢察長。他於 1998 年獲委任為新南威爾斯首席法官,並一直擔任該職位至 2011 年。他於 2003 年以斐濟最高法院法官的身分聆訊一宗挑戰斐濟政府合法地位的憲政案件。

他曾在 2016 年 5 月,在「香港律師」發表演說,主題是「Justice‘Seen to be Done’or‘Seem to be Done’」、《公義「彰顯人前」還是「似乎彰顯」》,他在演說中提到法庭公開審訊,令公眾和傳媒和可以清楚法庭判決理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