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查冊】《立場》列套丁僭建等情況查詢 土地註冊處拒答新聞用途是否符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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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下周突推實名查冊,當中土地註冊處更要求查冊者確認,不會將查冊所獲資料用於「與備存及供公眾人士查閱土地紀錄的宗旨無關之目的」,引發傳媒憂慮。傳媒不時透過土地物業查冊,調查和報道尤關公眾利益問題。《立場》列舉「套丁」、僭建「釘契」、受外國制裁官員物業的按揭狀況,以及官員名人首置買樓等情況,向處方查詢運用查冊資料採訪和報道是否符合備冊宗旨,未獲正面回應。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實名查冊對傳媒而言「是幾大的陷阱」,擔心即使記者按指示揀選查冊用途,但如報道涉及高官名人、國安層面,未來都有被秋後算帳的風險。

土註處:備冊旨在防欺詐交易 未答是否涵蓋新聞

土地註冊處指,根據《土地註冊條例》,該處備存和供公眾人士查閱土地紀錄,「旨在防止秘密及有欺詐成分的物業轉易,以及為公衆人士提供容易追溯和確定土地業權的方法」。該法例並未註明新聞用途是否符合上述宗旨。

《立場》周一(25 日)向土地註冊處查詢,按處方理解傳媒查閱土地紀錄作新聞用途,包括運用紀錄中的個人資料作採訪和報道,是否符合備冊宗旨。處方回覆時未正面回答,僅稱要求實名的新措施並無改變現行查冊權限,查冊者需確保符合相關目的及用途。

套丁、僭建能否查? 土註處:無補充

《立場》其後再次向處方查詢,並列舉多種傳媒使用土地查冊資料為公眾利益作採訪和報道的情況(見下表),包括調查懷疑新界「套丁」、高官名人物業僭建被「釘契」、受外國制裁官員物業的按揭狀況,以及官員名人以首次置業身份買樓,詢問處方是否符合備冊宗旨。

1. 懷疑新界「套丁」:運用土地及物業買賣文件,報道交易雙方的姓名、身份及物業狀況

2. 高官名人物業因僭建被「釘契」:運用屋宇署的清拆令,報道業主姓名、身份及僭建物

3. 受外國制裁官員物業的按揭狀況:運用物業買賣及按揭文件,報道業主姓名、身份及按揭狀況

4. 官員名人以首次置業身份買樓:運用物業買賣文件及印花證明書,報道業主姓名、身份及印花稅款

上述不同情況中,傳媒一般會透過查冊,取得土地及物業交易和銀行按揭文件、屋宇署清拆令等公開資料,再按資料作採訪和報道。新聞報道刊載的個人資料,受《私隱條例》規管。不過在處方新措施下,記者日後查冊時,需實名確認不會將查冊用於備冊宗旨以外的目的。

不過處方周二(26 日)下午僅回覆,「本處並沒有資料補充」,再次拒絕回答傳媒為公眾利益查冊,並以資料作採訪和報道,是否合乎相關宗旨。

呂秉權:實名查冊埋陷阱 礙傳媒監察社會受害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回覆《立場》查詢時形容,土地註冊處和公司註冊處的實名查冊要求,對傳媒而言「是幾大的陷阱,不可以說是完全無風險」。他擔心,即使記者按兩個部門的指示揀選查冊用途,如涉及敏感題目,例如高官名人、國安層面的報道,未來都有被秋後算帳的風險。

他分析,多個政府部門近年不斷加緊收窄查冊安排,反映收緊查冊並非個別部門的決定,而是有政府高層在背後統籌,估計因此個別部門未能就新安排向傳媒解釋清楚。

呂秉權坦言,過去不少由傳媒揭發的得獎調查報道,如官員持有劏房、囤地、僭建以至樓換樓等,雖然不一定違法,但都涉及公眾利益,而政府部門都是通過傳媒報道後才展開調查。他憂慮,實名查冊窒礙傳媒再做類似報道,「當失去傳媒監察,最終受害的是整個社會」。

兩部門突推實名查冊 記協表失望 記者憂墮法網

土地註冊處和公司註冊處周一(25 日)在無預告下,突然公布下周一(11 月 1 日)起實施「實名查冊」的行政措施,要求查冊者提供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指,對政府收緊查冊「極度失望」,憂慮損害《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有調查記者日前接受《立場》訪問時指,擔心「實名」要求的新措施「是鋪路成為另一個車牌登記冊」,造成類似「蔡玉玲案」的翻版,再令新聞工作者在新聞報道使用查冊資料後,被控作出虛假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