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向國安處交資料 鄧炳強:必定迅速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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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國安處上月底引用國安法,指支聯會是外交代理人,要求交資料,限期今(7 日)屆滿,但支聯會表明拒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明,若有人拒絕按命令交資料,必定會被法律跟進 ,「如果唔按法例交資料,我哋一定會採取跟進法律行動,而呢個跟進行動係會好快、好迅速、好有效率。」

鄧炳強在出席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見記者,主動提及支聯會拒交資料,指《國安法》實施細則已寫明,若有人受外國政治團體金錢資助,從而為外國利益活動,則屬於「外國代理人」,但具體支聯會收受甚麼外國團體的資助,鄧炳強則未有正面回應,僅稱事件可能成為刑事案件,為免影響不方便透露細節。他又指,市民將來在法庭上或可以看到有關證據,「至於相關人士有冇進行活動?我相信大家眼睛都雪亮,睇得好清楚……我相信留意呢個檢控的話,亦可以喺法庭入面清清楚楚睇到晒呢啲行為,佢點樣成為一個外國代理人。」

就支聯會常委徐漢光,以個人名義提出司法覆核,鄧炳強指任何人都有權司法覆核,與應警方命令交出資料並無衝突,又強調不交文件有後果。

根據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提供的信件,警方指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在今日(7日)或以前,親身到警察總部提交資料,包括 2014 年起的會議紀錄、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海外或台灣政黨、政治組織等的金錢往來。若任何人無遵從通知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100,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質疑《蘋果》有錢付人工 再度點名批評黎智英

另外,壹傳媒董事前日(5日)宣布辭任,兼計畫清盤以支付債權人和前員工的人工。保安局同日發聲明,批評壹傳媒故意諉過執法部門、抹黑國安法。鄧炳強今日再次批評壹傳媒計畫清盤的公告,存在很多「繆誤」和「唔啱嘅情況」,指警方國安處僅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股權、三間公司戶口及《蘋果日報》1,800 萬等,質疑聲稱資金夠營運 18 個月的《蘋果》為何無法支薪,「佢實情係好多錢去營運,去還錢比啲工人,啲錢去咗邊?」,並表示財政司已根據《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事件,警方亦從刑事角度調查。

他再度點名批評黎智英,指市民在法庭審訊中,可清楚看到黎智英利用他人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我相信係日後審訊裏面,大家可以好清楚咁樣再一次聽到同睇到真相……黎智英點樣聯同一個外國人,指使兩位另外一個案件嘅被告人,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喺法庭上一一顯露到。相信日後呢啲真相都會喺法庭上顯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