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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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 11 月 3 日晚上,有警員在將軍澳一酒店擺設婚宴,有傳新人在酒店外拍照時,遇到街坊叫囂,然後就有一車車防暴,衝入屋苑商場等私人地方。婚宴散場後,警方就發射近百粒催淚彈,部份向上射向樓宇內民居。通訊軟件還能找到當日手足通報的現場境況:

「1 老人家斷骨,昏迷」
「1 手足被 popo 打頭,全頭血」
「1 FA 中槍(塑膠彈),昏迷」
「1 青年為避催淚彈?/ 被掟落樓?,墮樓骨折、內出血、失禁,昏迷,現危殆,有機會成為植物人」
「1 白車由廣明苑把傷者送上車時,被 popo 再射一粒催淚彈襲擊」

一年後的今日,香港人都知道,那一位受傷的青年,是 1997 年出生的科大生周梓樂,2019 年 11 月 4 日凌晨 1 時,是他最後在線之時。

死因庭即將會召開聆訊,但很大可能像陳彥霖的案件,死因裁決為「存疑」,聆訊無法找到真相,且過程中還勾起更多謎團。

周梓樂是我的中學師弟。他出事之後,我有回去母校寫心意卡。中學附近的景物地理,未有大變,那一個停車場,是我中一至中七不時途經之處。師弟翻了過去的那一道牆,其 1.2 米高度不可能讓人因受驚而意外翻越。

警方最初說凌晨 1 時 05 分警員才首次進入停車場,但多方片段證實警謊,才承認有一隊警員在兩小時前的 11 時 06 分已經在停車場「巡邏」,對散播警謊表示「唔好意思」。

尋找真相,殊不容易,何況一般負責調查真相的警方,才是最應該被調查的對象。當政府與警方成為量產 fake news 的最大源頭,傳媒就是為社會調查真相最後的依靠。然後,在將軍澳之役一週年,警方拘捕《鏗鏘集》的編導蔡玉玲。

去年《鏗鏘集》攝製的《7.21 元朗黑夜》,在 2020 年紐約電視電影節得到「最佳新聞調查報導優異獎」的殊榮,同時聯同《濫暴?》、《大學變戰場》等集數作為一系列抗爭運動的報道,入圍由新加坡主辦的 Asian Television Award,競逐「最佳新聞節目」獎。上述單元的編導,都是蔡玉玲。

為移除「三座大山」,政府決心迫害香港的新聞工作者,還要迫害最優秀的新聞工作者。莫說《大公》《文匯》經常查冊公開車主身份,警方的雙重標準是如何司空見慣,拘捕蔡玉玲的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其所屬的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是由當日 7.21 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出任警司。大家都記得,7.21 當晚游乃強在南邊圍接受記者詢問,明明那裏滿佈手持棍棒的白衣人,游乃強卻指未見有攻擊性武器。早該被調查的犯人,拘捕調查他們的人。

當真相無法被謊言覆寫,就索性消滅傳遞和保存真相的人。但更令人作嘔是林鄭,她倒不如大方承認自己是極權暴政的劊子手,卻還要將「維護新聞自由」掛在口邊,然後說「只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爭在沒說出口,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周梓樂不死卻變了植物人,今天的律政司也要在病床上告他暴動罪。我們就算找不到傷害周梓樂的真兇,或者 7.21 元朗恐襲的幕後總指揮,有一個真相,早已昭昭於世人目光:林鄭、律政司和香港警隊,是殘民以逞,世所公認的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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