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研究立法處理假新聞 「個人認為」優先考慮管理手段 當局會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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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表明要打擊「假新聞」。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17 日)接受港台節目《盤點政策》訪問時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作法律研究,強調會從平衡角度、按本港具體情況訂立措施,立法是其中一個方法,但「個人認為」會優先以管理手段處理,並指當局會就相關議題諮詢。

李家超︰業界應訂自律、有公信力的守則

李家超表示,正就假新聞作法律研究,研究應用甚麼手段,「立法當然是其中一個」。他指,目前主要研究兩種方法,包括管理和刑事化,「我個人覺得管理應該係優先考慮」,因為大家比較關注平衡點問題。

他舉例指,有國家的做法是,如認為是虛假訊息或對社會造成破壞,便會要求移除,同時會給予申辯機會;亦有做法是要求發佈者作出聲明,例如有關訊息未經求證及查證等;亦有針對選舉期間,不能發放與選舉有關訊息等。李家超強調,當局未決定採用何種方法,會按具體情況選擇,亦會有諮詢。

李家超認為,業界應訂下一套自律、有公信力的守則,令從業員更專業化及達到社會期望。他重申,自由不等於任意妄為,而當自由在法律下進行,便愈有自由的空間,否則便會出現弱肉強食的情況。

李家超︰社會有共識要立 23 條

對於《基本法》23 條立法問題,李家超指,會親自統籌及督導。他認為,社會有共識要立法,「社會整體都覺得,23 條是要立法的。」問題不是何時立法,「正確的問題」應是立法後有無實質能力處理國家安全風險的問題,「夠唔夠用,管唔管用,達唔達到目的。」

他指,立法是以普通法進行,當局會做法律研究,參考其他普通法國家的做法,例如美國、澳洲等。

他又提到,過去曾有立法會議員荒謬地要求政府,保證本屆任期內不就 23 條立法,李家超斥「呢個違反基本法,呢個人點可能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