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黃色口罩的他,被判襲警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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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我坐在被告身後,旁聽席的第一排,家屬位隔離。他本獲分發一個旁聽的家屬席,卻沒家人前來。因此他從未回頭望向我這一邊,每次他想見到熟悉的眼神,都是望向旁聽席的另一邊,那邊有幾個他的朋友坐著。

我昨日早晨亂入這場聆訊,坐下來才知道,審訊已到了尾聲。警方證人和被告已經作供,控辯雙方亦盤問完畢,這天只餘下辯方陳辭和裁決。戴著黃色口罩的被告,今年廿五歲,他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三星期,庭警將他帶走。辯方律師指出,他其實已被扣押了三十一天,裁判官回應說:「懲教署會同佢計數。」C-O-U-R-T!大家起立,退庭。

貼張紙致襲警罪成

一個旁聽阿姨的眼神剛好跟我接上,她對住我充滿憤恨的說:「貼張紙叫毆打?貼張紙你覺得好羞辱?咁你叫我曱甴點計?你打到人流晒血叫乜?」阿姨熟口熟面,早前幾次在不同法院聽審也碰上她,是傳說中的「旁聽師」,專門支持上庭的示威者。如此憤怒的人,對話中卻連半個駡人的粗口都沒有加進去,薑是老的辣。她怒氣未消,但不忘跟我招呼一聲:「對不起,我面盲的,唔認得哪裡見過你,但見你對住我笑⋯⋯差佬講乜都係啱,世界仲有冇天理?」

這個戴黃色口罩上庭的被告,今年廿五歲。去年平安夜,有人發起在尖沙咀海港城「和你shop」,被告遂自行印製了二百張文宣,到場參與和派發。那天海港城卻出現了警方派出的便衣警員,被告把一張印上林鄭老公林兆波樣子的海報,貼在一個穿黑衣戴黑口罩的男人背脊,海報上寫住:「感謝你哋嘅默默耕耘」。

就在被告把這張文宣,貼在black bloc男人身上的一刻,他從後被人㩒低,鎖上手扣被捕。那個black bloc男人原來是警長,他指自己被人貼上文宣時,背脊遭拍打並感到痛苦,被告最後被控以襲罪名。

有人大嗌便衣狗

辯方力陳被告當時真誠相信穿便衣的男人,並非警務人員。不過裁判官直言不接受這個說法,她認為警長及其同僚年紀較大、身型魁梧、神色較凝重,跟現場其他示威者格格不入,再者當時曾有人嗌「便衣狗」,故認為被告已得悉便衣警的身份。

至於貼一張紙在背脊,又是如何構成襲警?裁判官昨日在庭上說,被告張貼海報在警長身上,必然會拍打到他,令他感到痛楚,加上行為並非善意,卻是暴力的、懷有敵對態度,這種行為已是毆打罪行。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愚昩無比、對警長極具羞辱成份,令他喪失尊嚴,公然對警權作出挑戰」。

辯方曾一度向裁判官求情,她指被告對警長所做的,只是「一下的觸碰」,其輕微程度,在襲警案中簡直難以找到相似案例,希望法庭只判予緩刑。但這個看法也不獲裁判官接納,反之她認為警員對社會作出很大貢獻,對於被告的行為必須判以具阻嚇性的監禁刑罰。

亮眼的黃色口罩

裁決完畢,被告遭帶走,他那個鮮黃色口罩慢慢消失在犯人欄裡。在死寂的法庭色調中,那一點黃色特別亮眼,令我的視線留下難以褪色的印痕。眾人離開法庭時,心裡都不舒暢:「他已經坐了三十一日,嘔突了,為何不當庭釋放?」這時有一個眼戴防護罩,手臂穿上防曬手袖的阿姨,頭頭是道的向大家解釋:「係咁㗎,個官唔理呢啲㗎,等懲教署計好數,知他坐突了,就會放佢,今日一定會放,唔好擔心。」

這一班旁聽師中,又有人問:「咁後生,會唔會留案底?」這個阿姨再度出擊:「香港這個時勢,有冇案底唔重要,總之佢今日返到屋企,好好地休息就行。」這裡是法庭,但最能安慰人心的,卻從來不是白紙黑字的法理知識。阿姨再說:「這些政治罪行,我吥,全世界冇人承認的,唔好驚,後生唔好驚!」

這個皮膚黝黑,身型瘦小的阿姨,原來昨日清晨剛去完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還柙的示威者,然後再匆匆趕來這個庭聽審。庭外庭內這一些人,大家互不認識,也不經大台安排,但彼此臨在,為陌生的香港人打氣,沒有年齡和身份的阻隔。判決完畢,這些人散去,但不是各自回家,有個阿叔說:「別講啦,落去開遮啦,唔好錯過咗,唔好剩得後生自己一個人。」

他們轉場去到法院的側門,在烈日下三兩成群,準備好手上的雨傘,一直等一直等,想好好迎接戴住黃色口罩的被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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